泰国内阁已批准《2026—2031年泰越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草案。
若对该草案所作的修订不涉及实质性内容或不符合泰国利益,内阁批准由外交部分部自行推进,无需再次提请内阁审批。
内阁同时批准授权外交部长或其指定代表,签署由外交部分部提出的该行动计划草案。
政府副发言人普洛塔莱·拉克萨梅盛猜表示,泰国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已于2025年将双边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泰国外交部与越南外交部已共同草拟该行动计划草案,旨在将双方伙伴关系转化为具体落实举措。其主要内容如下:
1. 该行动计划草案旨在表明两国政府共同意愿,以切实成果和惠益推动双边合作,涵盖三大支柱:
(1)可持续和平伙伴关系;
(2)可持续增长伙伴关系;
(3)可持续未来伙伴关系。
2. 该草案为泰越两国在政治、安全、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科技以及民间交流等各领域合作提供框架与方向指引。
需指出的是,该行动计划属于政治意向声明,其中不包含旨在依据国际法产生义务的措辞或上下文。
因此,该行动计划草案不属于国际法意义上的条约,也不属于泰国2017年《宪法》第178条所定义的“协议”。
《2026—2031年泰越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将双边伙伴关系转化为具体行动,并切实惠及两国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