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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央行收紧外汇流入与黄金交易审核

泰国央行(BOT)收紧外汇交易文件审核要求,要求银行核查20万美元及以上指定外汇流入的资金来源,并要求所有黄金 […]

泰国央行(BOT)收紧外汇交易文件审核要求,要求银行核查20万美元及以上指定外汇流入的资金来源,并要求所有黄金相关交易,不论金额大小,均提供证明文件。修订后的规则规定于《外汇交易官员通知第38号》关于外汇交易规则和程序的文件中,适用于泰国居民客户从境外收到并购买或存入外汇的交易。泰国央行称,此举旨在确保外汇交易与其申报用途一致,并与真实贸易和投资相关。对于一般用途外汇收款,包括货物和服务付款、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贷款等,单笔金额达20万美元或以上的交易,银行必须取得能证明资金来源的文件。若客户已通过银行的客户尽职审查(KYB)程序,则可豁免。符合KYB要求者包括已建立银行额度(如外汇对冲或贸易融资额度)的客户,以及虽无上述额度但与银行交易历史至少一年的客户。泰国央行现行规则规定,泰个人和企业进行单笔20万美元及以上外汇交易通常需提供证明文件,除非其已通过KYB且交易无需额外审查。对于被列入关注名单的交易,监管要求更严格。关注名单内20万美元或以上的流入,银行必须逐笔取得证明外汇来源的文件,且不能以KYB豁免。关注名单范围包括外国人购买泰国房产所得、数字资产,以及不属于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贷款等类别的特定资本形式,还有其他不属于普通货物、服务或收入支付的指定来源。20万美元以下交易通常只要求客户说明用途,达到或超过该门槛的交易则须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对于数字资产所得,客户还须证明用于最初购买该资产的来源或数字资产本身的来源。黄金相关交易受到更严格处理,银行须不论金额大小均取得证明文件。若黄金交易所得通过非居民泰铢账户转入泰国并以泰铢支付,同样适用该要求。泰国央行此前曾提议在修订规则中要求所有黄金相关外汇交易不论金额均提供证明文件。对于现钞外汇,银行可在标准程序下对每名客户每日买入不超过15,000美元。超过15,000美元时,客户须证明外汇已带入泰国,或提供从授权外汇业务机构取得外汇的证明文件。泰国央行规定还要求价值超过15,000美元或等值的外汇现钞或可转让票据在入境或出境时向海关申报。即时外汇购买的文件要求同样适用于将外汇存入外币存款账户。泰国央行已修订银行外汇交易及证明文件操作指引,使其与新要求一致。《通知第38号》已于10月7日刊登于《皇家公报》,并于次日生效。泰国央行曾于9月29日向金融机构发出修订后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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