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内政部的相关机构于11月5日宣布采取此行动,此前收到南龙警察局要求审查该基金会募捐活动的请求。
据该部门介绍,调查发现有以该基金会名义发布的Facebook帖子,其中包含鼓励公众捐款支持洪灾救济工作的信息和照片。
这些帖子将潜在捐赠者引导至一个以基金会名义注册的开泰银行账户。
未发现募捐申请或许可证
发现上述情况后,该部门的基金会和协会注册科查阅了用于管理募捐许可证的政府系统记录。
检索结果显示,无论是Ongkorn Thamdee基金会本身,还是其理事会成员,均无申请或获得募捐许可证的记录。
该部门强调,寻求公众捐款或财物的组织必须遵守法定募捐要求,即使其预期目的是救灾或其他公益目的。
根据1944年《募捐控制法》,为公益目的开展募捐活动的组织必须事先获得募捐控制委员会的授权。
该部门认为,该基金会的活动可能违反了该法第6条第一款,并指出第17条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投诉已移交警方调查
在完成调查后,该部门向南龙警察局调查人员提交了正式投诉。
投诉要求依法对该基金会及任何被发现参与其中的个人提起刑事诉讼。
目前此事已交由警方进一步调查,任何刑事责任将通过法律程序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