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me  
  • 泰国警方9月16日在价值超6亿泰铢轮胎企业查获并拘捕一名中国逃犯
- 经济|宏观

泰国警方9月16日在价值超6亿泰铢轮胎企业查获并拘捕一名中国逃犯

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清晨,由副国家警察局长Samran Nuanma上校率领的警方在北榄府展开行动, […]

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清晨,由副国家警察局长Samran Nuanma上校率领的警方在北榄府展开行动,逮捕了四人。被捕者中包括一名被中国当局因腐败案件通缉的中国商人。此次突袭行动针对的是一家价值超过6亿泰铢的轮胎企业,调查人员怀疑该企业的股份由泰国籍代持人持有。

警方确认该商人名叫Myo,37岁,亦名Li。警方指控其在过去十余年间将资金转移至泰国进行洗钱。

同日被捕的还包括Myo的19岁中国籍儿子Thanadon、登记为Myo泰国籍妻子的女性Napha Jachi,以及一名被指担任代持股东的泰国籍公司司机。

国家警察厅厅长办公室专员Nopasil Poolsawat少将也参与了此次行动。他隶属于泰国府级行政犯罪执法特别工作组(DOPA N.I.C.E.)。反洗钱办公室(AMLO)及北榄府府长官员也出席了行动。

警方指控代持人控制三家企业

Samran表示,Myo承认利用泰国员工通过代持协议持有股份,使其能够完全控制三家企业并规避泰国法律。调查人员确认的企业包括Ketongly、AEC和KTL,总部均位于北榄府Om Noi区的涉案场所内。

Samran称,Myo在Ketongly登记持股39%,在KTL登记持股40%,但调查人员认为交叉持股实际上使这两家企业形成了100%的外资控制。在AEC,Myo登记持股41%,其余股份由三名泰国员工代持。Samran表示,调查人员已在三家企业中发现明确的代持证据。

警方在搜查中还发现了包括一份价值900万泰铢的土地地契在内的多份重要文件。Samran在视察工厂后盘问了厂方负责人,对方否认知晓任何代持安排,随后与参与机构代表共同出席了新闻发布会。

中国籍儿子否认知晓虚假泰国身份

警方指控Myo为儿子Thanadon办理了泰国公民身份登记并申领身份证,随后将全部资产转移至儿子名下。

警方称,Thanadon向调查人员出示了一张地址记载为清迈府Mae Ai区、出生证同样记载该区的泰国身份证与出生证明。出生证明上列明的父母为泰国籍人士Jatu和Napha。

警方表示,DNA测试结果显示出生证明上列名的两人均非Thanadon的生物学父母。调查人员追溯发现,该证件的发证机构为清迈府Chiang Dao区一名官员,该官员此前曾因违规向外国人发放泰国身份证而被捕。

Thanadon对媒体表示,他不认为自己有错,因为自己并未参与此事,但如果违法他愿意道歉。他双手合十行了泰式合十礼致歉。“起初我并不想在泰国生活,是被迫来的。我父亲的一名员工安排的。当时我才读小学六年级,别无选择才留下。我在这里已经五年了。”Thanadon说。

“我想回中国,因为我的母亲和祖母在那里,但我目前无法回去。”他表示,“我个人并不清楚使用已故人士的出生证明办理身份证或享受泰国公民待遇涉及违法。”

Samran对Thanadon的否认提出质疑,指出调查人员手握涉及两张身份证的证据,质问其如何能声称不知情。

登记住址在清迈府Chiang Dao区的Napha表示,她自己的儿子五岁时夭折但未注销户籍。Napha指控一名Chiang Dao区官员联系她,询问是否可以用该死去的孩子的名字给一名中国男孩办理身份。Napha承认提供了其已故儿子的姓名,并收取了500泰铢作为路费。Napha坚称自己不知道该安排违法,因为她识字能力有限。

警方追溯商人入境记录及中国拘捕令

Samran提供的资料显示,Myo于2013年首次持缅甸护照进入泰国。警方时间线也记录了其在2013年2月10日使用缅甸护照。

Samran称,Myo于2016年4月注册Ketongly企业,而中国当局直到2016年5月才对其发出拘捕令。AEC企业于2017年2月成立,KTL为第三家企业。

Samran称Myo于2021年9月17日将Thanadon带到泰国,警方指控此后儿子假扮泰国身份并参与交叉持股安排。

根据Samran的说法,移民局的面部识别系统比对将Myo与中国通缉的嫌疑人Li联系起来,Li涉嫌在某政府项目中参与腐败活动。

警方称Myo承认自己是中国籍,持缅甸护照入境,并拥有两国护照。

Myo还面临另一起2021年的伤害案件,涉及一名中国籍公司员工。Samran表示,该案涉及强迫员工签署债务承认书并对员工实施殴打。Samran指出,泰国上诉法院已就该伤害案判处Myo两年十个月有期徒刑,目前案件正等待最高法院裁决。

反洗钱办公室说明资产没收条件

反洗钱办公室法律顾问兼副发言人Peerathorn Vimollohakarn表示,由于腐败是泰国反洗钱法规定的“上游犯罪”,相关涉案资产可被没收或冻结。

Peerathorn解释,若中国当局提出进一步请求并明确造成的经济损失金额,泰国即可没收相关资产并返还中国。如果调查人员能证明其他资产及投资收益来源于腐败所得,反洗钱办公室亦可采取行动。

警方指控Myo允许泰国国民代持股份,并违反《外资经营法》经营企业。中国的腐败拘捕令与伤害案属于独立的法律事务。

警方称,Thanadon涉嫌在未拥有泰国国籍的情况下,使用或出示通过虚假证据获取的泰国身份证。

Napha涉嫌向官员提供虚假信息,并使用虚假证据在户籍系统中为其本人或他人获取不当入境或登记资格。

警方还指控该泰国籍司机涉及《外资经营法》下的代持相关罪行。调查人员表示正扩大调查范围,并追查另外两名被指担任代持股东的嫌疑人。

记者:Prisana Tha

Leave a comment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