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反对党在众议院对政府价值4000亿泰铢的能源转型紧急借贷法令提出挑战,要求政府提供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质疑该支出的紧迫性是否足以证明动用异常借贷措施的合理性。人民党(People’s Party)领导人兼反对党领袖那塔蓬·伦基亚瓦武特(Natthaphong Ruengpanyawut)表示,反对党不质疑其中2000亿泰铢用于缓解能源危机的合宪性,但若政府无法阐明剩余2000亿泰铢的具体用途、旨在实现的结构性变革及其必须通过政府借贷融资的理由,反对党将无法批准整项法令。民主党(Democrat Party)副主席、名单制议员康·查提卡瓦尼吉(Korn Chatikavanij)进一步质疑,拟议的屋顶太阳能计划是否能在借贷期限内实施,并警告该法令可能给泰国公共债务上限带来更大压力。
众议院议长素蓬·沙拉姆(Sophon Saram)于2026年8月26日主持第二次常规年度会议首次会议,将该法令列为紧急议程。该《2026年紧急授权财政部借贷以应对能源危机影响及推进国家能源转型法令》授权财政部借贷上限为4000亿泰铢。政府将此借贷需求归咎于中东冲突引发的能源价格飙升、生活成本增加及对民众日常生活的冲击,并表示通过常规年度预算融资的主要措施选择有限。
那塔蓬强调,反对党并未从宪法层面反对最初用于提供紧急援助的2000亿泰铢,但他指出,剩余2000亿泰铢旨在进行泰国能源系统的长期转型,而非即时救济,需接受更严格的审查。他承认政府预算程序受财政纪律限制,但认为这并不自动证明动用紧急借贷令的正当性。众议院必须审查非常规融资方式是否适用于拟议项目。
针对政府援引宪法法院裁决的做法,那塔蓬澄清,法院仅审查了法令是否符合宪法第172条第1款的程序条件,并未裁定第2款关于“紧急且不可避免的必要情形”是否成立。因此,议会仍保留完全权力来审议该机制的合法性、紧迫性与适当性。他强调,紧急法令仅应在议会无法迅速回应或休会时使用,且必须由“真正紧迫且不可避免”的情形触发。
那塔蓬指出,针对2000亿泰铢的能源转型资金,政府必须回答两个核心问题:一是是否存在动用紧急法令的紧迫必要性;二是资金的具体用途、项目分布及其能否产生真实的结构性能源转型。仅贴上“清洁能源”或“屋顶太阳能”标签并不足够,必须展示每项投资如何改变国家的能源结构。他还提出,私人投资、国有企业和现有电力机构等均可分担资金,政府需自负其责提供详细目标。
人民党已制定一份为期12年的替代性能源转型路线图,分为三个阶段,总投资额同为4000亿泰铢,但主张大部分甚至全部投资无需政府直接借贷。路线图为:第一阶段(2027至2030年)优先投资曼谷和东部地区(占全泰75%用电量)的基础设施;第二阶段(2031至2034年)扩展至其他地区,支持开放电力市场与清洁能源普及,至2034年底覆盖87%的用电量;第三阶段(2035至2038年)扩展至全国,并升级智能电网,同时支持电力市场自由化,提升泰国在东盟清洁能源交易枢纽地位及地缘政治议价能力。
康议员在众议院发言,指出泰国面临增长疲软、经常账户赤字扩大、家庭收入下降及物价高企四大经济问题。他认为政府借贷资助公共补贴虽可能带来短期经济提振,但无法解决家庭面临的根本困境。他具体质疑屋顶太阳能基金的可行性:政府目标为50万至100万户家庭安装,而2025年全泰仅约10万户,预计2026年为14万户。即便2027年增至20万户,也仅达最低目标的四分之一。达成百万户目标需约五年时间,这与法令要求于2027年9月30日前(约一年多内)完成借贷的紧迫性相悖。康警告,政府不应超额借贷导致资金闲置产生额外利息成本,“实际周期漫长,无必要仓促借贷全部款项”。
康还警告该法令可能破坏财政稳定并加重公众债务。泰国公共债务目前约占GDP的67%,若叠加2026财年预算赤字填补需求、2027财年预算项下另外8000亿泰铢借贷及本次4000亿泰铢法令,一年内公共债务或增加1.8万亿至1.9万亿泰铢(约占GDP 10%),可能冲破70%的法定债务上限。这将导致2028财年预算缺乏法定20%投资门槛所需的借贷空间,政府未来或面临无法再发行紧急法令的困境。康总结道,议员不仅需考量法令的合法性,更需权衡其是否为应对民生成本与经济放缓的最优解。“我的答案很明确:这项紧急法令并非正解。我、民主党议员及反对党议员均反对通过该项法令。”
(The Nation 编辑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