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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对星链开放市场,但要求泰方持股须占多数

泰国数字经济与社会部长查伊查诺克·吉差查博(Chaichanok Chidchob)坚持表示,泰国并不打算阻止 […]

泰国数字经济与社会部长查伊查诺克·吉差查博(Chaichanok Chidchob)坚持表示,泰国并不打算阻止星链(Starlink)进入市场,但该卫星互联网提供商必须遵守泰国法律,并在泰方股东持有多数股权的结构下运营。

他的表态紧随星链于2026年8月13日在越南推出商业服务之后。此前有报道称,泰国政府已拒绝允许星链以100%外资身份直接在泰国运营的提案,而是要求通过泰方占51%、外资占49%的企业结构进行运营。

此事引发了泰国与越南之间的对比,尤其是星链的定价与国家电信公司(NT)提供的卫星互联网服务相比,星链被呈现为更便宜的选择。

查伊查诺克强调,他仍然反对允许星链通过纯外资结构在泰国开展业务。他倾向于要求泰方股东持股超过50%,其中包括泰资与外资比例为51:49的控股模式。

根据泰国《1999年外商经营法》,在泰国注册的法人实体若外资持股达到或超过一半,即被归类为外资企业。

查伊查诺克表示,如果星链也愿意转让技术,安排泰方商业合作伙伴加入将是可接受的方案。

星链的市场优势引发竞争与安全担忧

他指出了星链在技术、定价、质量及生产能力方面的优势,认为这些优势将使其他运营商难以与之公平竞争。

他解释说,允许该公司以完全外资身份进入泰国,可能会影响泰国企业在电信和卫星行业未来的发展机会,并补充称数据与国家安全问题也必须纳入考量。

此事也在2026年8月17日召开的2026年首次国家空间政策委员会会议上进行了讨论。会议内容涵盖管理寻求在泰国提供服务的外国卫星“着陆权”的规则,以及关于太空活动的立法草案。

会议上讨论的方案继续倾向于由泰国公司保留50%以上的股份。

“如果允许星链以100%控股进入,我确信没有任何公司能与它竞争。我所做的并非要阻碍技术或进步。如果他们真有诚意,愿意转让技术并与泰方合作伙伴共事,我们可以接受。”查伊查诺克解释道。

国家电信公司的角色不同于全球卫星服务商

在回应关于NT与星链的对比时,他认为这两者运营的目标和背景截然不同。泰国发展本国的卫星通信基础设施,并非为了直接与主要全球服务商展开竞争。

相反,政府希望泰国保留自身的卫星通信基础设施,以便在紧急情况或外部服务商无法或不愿提供服务时,仍能保持通信能力。

“我们是在拿NT和星链做对比,还是让我拿NT和埃隆·马斯克做对比?它们截然不同。我们的目标不是建造一个能与世界级巨头抗衡的系统。”他补充道。

泰国国家报编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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