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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政府警告牙医:未面诊不得提前签署大麻处方 违者将面临法律制裁

泰国政府警告牙科从业人员,在未对个别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或提供治疗的情况下,严禁提前签署大麻处方表,并表示此类行 […]

泰国政府警告牙科从业人员,在未对个别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或提供治疗的情况下,严禁提前签署大麻处方表,并表示此类行为可能违反四项主要法律法规及职业伦理标准。

政府副发言人波伊塔莱·拉克萨梅桑詹(Ploythalay Laksameesaengjan)指出,依据卫生部2025年发布的《管制草药公告》(涵盖大麻),政府正持续强化对大麻使用的管控与监督。她强调,牙医在通过“Por Tor 33”表格将大麻作为管制草药开具处方时必须格外谨慎。未先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或提供相关医疗服务便提前签署处方表属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相关牙科从业人员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波伊塔莱表示,未面诊诊断即开具大麻处方,不仅构成低于专业标准的执业行为,更可能触犯职业伦理。该行为同时可能违反四项法律法规:一是《1999年传统泰医智慧保护与促进法》,规范被归类为管制草药的大麻花朵;二是《2021年毒品法典》,规范含四氢大麻酚(THC)超0.2%的大麻提取物(列为第五类毒品);三是《1994年牙科专业法》,规范牙医职业伦理与行医执照;四是《1998年医疗机构法》,确立相关执业要求,特别是第34条。

波伊塔莱指出:“未对个体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或提供服务,便使用Por Tor 33表格开具大麻管制草药处方,可能违反牙科委员会《职业伦理条例》第17款。”根据该条款,牙科从业人员不得故意出具虚假证明,或对与本专业相关事项提供不实意见。

(来源:国民时报编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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