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卡省法院近日对一起震惊爱动物人士的案件作出裁决。涉案的“Molly”是一只两岁的雌性西伯利亚哈士奇,因严重烧伤不幸身亡。根据宋卡市区警察局Facebook页面的帖子,法院判处被告六个月监禁,并处以五万泰铢罚款,但刑期暂缓执行两年。法院还将被告置于一年缓刑期,要求其按规定四次向当局报到,并命令其完成12小时社区服务。该判决源于2026年2月发生的一起事件,据报道,Molly从家中逃出后,在宋卡市区鲍翁分区被一名56岁男子纵火焚烧。一名路人发现了这只受伤的狗,并协助协调紧急医疗救治,但Molly随后死亡。宋卡市区警方调查人员随后逮捕了嫌疑人,其身份确认为56岁的Charoen,并依法提起刑事诉讼。被告声称,由于深夜听到公鸡发出异常声响并发现它们有被咬伤的痕迹,他为了守护自己的斗鸡才采取行动。 watchdog组织称该判决暴露了动物保护法律的漏洞。泰国监察基金会(Watchdog Thailand Foundation, WDT)指出,该判决意味着被告无需实际入狱服刑。该基金会将此描述为令爱动物人士痛苦的事实,认为许多人希望这种严重的动物虐待案能成为强有力的教训,以遏制类似犯罪。然而,结果再次是缓刑,而非实际服刑。不过,WDT也承认,这一判决确认了一个重要原则:动物虐待不是小事,不是私事,也不是法律可以忽视的行为。法院判处了监禁和罚款,尽管刑期不会立即执行。该基金会认为,Molly的案件反映了泰国动物保护法存在的更广泛问题。虽然社会目睹了案件的残忍并感到深切悲痛,但实际的处罚可能仍不足以威慑犯罪或真正解决公众关切。WDT补充说,Molly无法为自己发声,无法告诉法院她遭受了多少痛苦,也再也没有机会回到家中。它表示,剩下的就是人们的责任,不能让她的案件仅仅沦为又一条新闻而消散。该基金会呼吁,Molly的案件应成为泰国社会推动加强动物虐待法律执行以及完善法律以确保证罚更能反映此类行为严重性的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