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me  
  • 五人因泰国-新加坡卖淫网络面临刑事指控
- 经济|宏观

五人因泰国-新加坡卖淫网络面临刑事指控

泰国警方正在对两名新加坡男子和三名泰国国民提起刑事诉讼,他们涉嫌参与一个在线网络,招募泰国女性在新加坡从事卖淫 […]

泰国警方正在对两名新加坡男子和三名泰国国民提起刑事诉讼,他们涉嫌参与一个在线网络,招募泰国女性在新加坡从事卖淫活动。此前,警方在罗勇府和彭世洛府展开了相关行动。中央调查局(CIB)报告称,在这两个省份实施了逮捕。刑事法院签发了针对四名嫌疑人的逮捕令,而一名35岁的泰国男子则被调查人员传唤以告知其罪名。

新加坡情报促使警方调查资金转移

中央调查局的调查源于新加坡警方刑事调查局专门犯罪分支提供的线索,涉及一个据称从泰国招募女性的在线卖淫网络。据警方称,调查人员将这些活动与一个名为“Lover’s Fortress”的网络联系起来。警方审查了据称与卖淫收入相关的银行交易记录,追踪嫌疑人并获取了逮捕令。

警方报告称,查获了总价值超过35万泰铢的物品,包括:
* 15部手机
* 3台电脑和笔记本电脑
* 16本银行存折
* 10张ATM卡
* 10万泰铢现金
* 珠宝

四人被签发逮捕令,一人被传唤

警方指认了五名嫌疑人,包括两名分别46岁和42岁的新加坡男子,两名分别37岁和33岁的泰国女性,以及一名35岁的泰国男子。
1. 新加坡男子L,46岁,刑事法院逮捕令编号 5397/2569
2. 泰国女性,37岁,刑事法院逮捕令编号 5398/2569
3. 泰国女性,33岁,刑事法院逮捕令编号 5399/2569
4. 泰国男子,35岁,被调查人员传唤以告知罪名
5. 新加坡男子,42岁,刑事法院逮捕令编号 6157/2569

指控涉及卖淫、洗钱和有组织犯罪

警方列出的指控包括招募女性、组织和宣传卖淫、金融交易以及参与跨国犯罪组织。 alleged offences包括:
* 合伙诱骗、教唆或拐带女性进行不雅行为以满足他人需求,即使女性自愿。
* 合伙协助、便利或保护卖淫活动,从他人的卖淫或从事卖淫者那里获取任何形式的利益,并在性工作者与客户之间安排卖淫。
* 通过文件、印刷材料或其他大众传播媒介,以表明寻求或联系自身或他人卖淫的方式,合伙广告、招揽或宣传卖淫。
* 合伙诱骗、教唆或拐带他人进入卖淫行业,即使获得该人同意,且无论犯罪行为发生在泰国境内还是境外。
* 与两人或以上共谋实施洗钱犯罪,且事后因该协议而实施了洗钱罪行。
* 合伙洗钱。
* 参与跨国犯罪组织。

警方报告嫌疑人供认或否认知情参与

据警方称,46岁的新加坡男子L在初步审讯中承认,自2019年以来,他一直招募泰国女性在新加坡从事卖淫活动。L指认42岁的新加坡男子A为其商业伙伴,并描述使用Telegram、LINE和WhatsApp与客户沟通。

据警方说法,37岁的泰国女性告诉调查人员,她创建在线店面、寻找客户,并与中介机构和住宿供应商协调。

据警方报告,33岁的泰国女性承认出借了她的银行账户,但坚持声称她不知道该账户将被用于何种目的。

据警方称,35岁的泰国男子承认在37岁女性的指示下,担任管理员回复客户咨询并编辑网络中女性的照片。

警方已将嫌疑人移交调查人员以进行进一步的法律程序。

《国家报》编辑团队

Leave a comment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