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商务部下国际贸易促进司(DITP)司长 Sunanta Kangvalkulkijk 表示,印尼将于2026年10月18日起正式实施清真认证要求。
该措施涵盖食品与饮料、化妆品、药品、膳食补充剂、化工产品、原材料及食品添加剂等各类商品。
所有属于强制清真认证范围的商品,必须严格符合印尼的清真标准。
Sunanta 因此敦促向印尼出口的泰国企业仔细阅读细则并尽快做好准备,以确保业务与出口业务不受中断。
印尼清真产品保证局(BPJPH)已于2026年出台三项新规:
BPJPH 第2/2026号法规针对违反《清真产品保证体系》(JPH)要求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包括书面警告、行政罚款、产品召回,以及暂停或撤销清真证书。
BPJPH 第3/2026号法规允许非清真产品在印尼销售,但要求必须清晰标示“NON-HALAL”(非清真)字样。含猪肉成分的产品必须标注“MENGANDUNG BABI”(含猪肉),以便消费者明确知悉。
BPJPH 第4/2026号法规确立了进口清真产品的标准,要求进口商品必须持有有效且可核实的清真证书。
相关产品还需经过 BPJPH 指定的清真检验机构(LPH)进行装运前检验。
进口单证必须与实际货物相符,企业还需妥善管控仓储与运输环节,严防污染。
Sunanta 补充称,该司通过驻雅加达泰国贸易中心已密切关注新规的实施进展及其影响。中心已先后举办三次研讨会(线上与线下结合),向泰国私营部门通报印尼清真要求,并正在协调举办更多线上研讨会。
该司计划邀请 BPJPH 代表直接与泰国企业交流,帮助其了解评审标准与合规程序,并提供答疑机会。
此外,相关部门已通知各对口机构,以便继续传播信息并协助泰国私营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驻雅加达泰国贸易中心与泰国伊斯兰教中央理事会办公室计划于9月15日与 BPJPH 会晤,跟进泰印尼清真认证相互承认协议(MRA)续签进展。
双方会谈还将探讨如何协助泰国企业合规,以降低贸易壁垒。
“印尼是泰国产品的重要市场,潜力巨大,尤其适用于食品和饮料以及各类消费品。因此,泰国企业应密切关注此次清真要求的变化,提前在清真认证、标签标识、配套产品文件以及仓储运输等方面做好准备,以便顺利、持续地向印尼市场出口商品。” Sunanta 表示。
(The Nation 编辑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