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电力监管委员会(ERC)已批准为符合条件的无永久户籍住房提供更低电费,以标准居民住宅费率取代临时供电费率。
该政策将于2026年9月电费账单生效。前200度电的电费单价将降至不超过3泰铢(此前为6.8024泰铢/度)。超出部分的用电将按标准居民电价的累进阶梯计费。
电力监管委员会秘书长普恩帕特·李颂萨蓬蓬表示,监管机构一直在审查临时电表用户的相关收费,因为现行安排有失公平。部分受影响用户收入较低,却需比拥有永久户籍的家庭支付更高电费。
审查推动费率统一至标准居民电价
电力监管委员会最初要求电力公用事业公司审查其收费标准。随后,各公司提议将费率定为每度4.4217泰铢,相当于旧电价结构中最高一档的居民用电费率。
监管机构随后将此问题提交给能源部长阿卡纳特·普罗姆潘。2026年7月15日,国家能源政策委员会召开例会,决议对该费率进行审查,使其与拥有永久户籍的住房标准电价保持一致。
电力监管委员会随后采纳该政策,并指示公用事业公司将符合资格的无永久户籍住房重新归类为适用标准居民电价。
需至少6个月缴费记录
根据规定,申请重新归类需满足以下条件:电力用途为住宅,且用户需具备至少6个月的缴费记录。
普恩帕特指出,尽管许多无永久户籍住房实际用于长期居住,但过去十余年间一直按临时供电标准计费。
他强调,这些家庭的用电量与建筑工地临时用电性质截然不同,此次调整旨在恢复此类住户的公平待遇。
敦促住户核查9月账单
普恩帕特呼吁使用临时电表且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居民,自9月起仔细核对电费账单,确认账户已变更为居民电价类别。
按新规,前200度电的单价不超过3泰铢。自第201度起,将按适用的居民电价阶梯逐级计费。
民族报编辑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