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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公务员提前退休新方案出台 明确新规

泰国一项面向普通公务员的提前退休措施已在公共部门劳动力管理会议上获得原则性通过。提议的方案允许符合条件的40岁 […]

泰国一项面向普通公务员的提前退休措施已在公共部门劳动力管理会议上获得原则性通过。提议的方案允许符合条件的40岁及以上公务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最高相当于12个月工资的买断补偿金。

该措施旨在精简政府机构并推动公务员体系全面数字化,但设定了严格限制:领取补偿金者不得再返回受雇于政府领取固定薪酬,以防国家财政重复支出。随着副总理巴坤·尼尔拉帕敦主持会议并审查关于‘普通公务员提前退休措施’的公众意见收集进展,泰国公务员改革正迎来重大转折点。

此次会议汇聚了公务员委员会办公室、公共部门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预算局及审计总署四大关键机构。会议原则上通过该措施,并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共劳动力规划与政策制定委员会及内阁,以期近期获批实施。修订后的标准放宽了过往限制,为希望转行或提前离职的公务员提供了便利。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明确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年长或资深公务员,即50岁及以上,或政府服务年限达25年及以上(不含重复计算期)者;第二类为中期职业公务员,即40至49岁,且政府服务年限达10年及以上者。

允许40岁及以上人员加入该计划,是赋予公职人员更大灵活性、鼓励其投身私营部门或自主创业的重要一步。核心亮点在于一次性买断补偿金。会议确定两类人员适用统一补偿标准,作为激励,特别补偿金上限设定为每人月工资的12倍。

但拨款将与职位裁撤严格挂钩,实行1:1对等原则,即每有一人加入,必须同步裁撤一个岗位。机构无需直接裁撤参与者原职,可依实际情况在同一机构内置换其他岗位,确保核心职能正常运转。裁撤编制并不意味着工作停摆。

该方案允许政府将相关业务外包,重点引入技术专家以驱动数字化转型,推动国家机关向数字化运营迈进。此举旨在降低因录用新人而产生的长期薪资与养老金预算负担。

为杜绝领取补偿金后重返公职的情况,会议设定了两项绝对禁令:一是参与者严禁重新加入公务员队伍或受聘于任何公共部门固定岗位;二是不得以固定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回归,全面堵塞法律漏洞。

目前,公务员委员会办公室正加紧与各相关单位敲定具体细则并起草最终管理办法。后续文件将提交至公共劳动力规划与政策制定委员会及内阁审批,获批后方可正式生效。

有意申请提前退休的普通公务员需密切关注后续细则出台,这将为他们实现人生轨迹转型与财务规划重塑提供重要契机。

稿件来源:《曼谷邮报》编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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