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地热公司(RT Geothermal Company Limited)首席执行官维西特·库通库勒(Visit Coothongkul)接受《Thansettakij》采访时表示,泰国《2026年电力发展规划》(PDP2026)不应仅基于当前已拥有且已证实的能源资源,而应为验证地下潜在能源(尤其是地热)预留空间。地热能的特性高度契合电力系统未来的需求。
地热能源的核心优势在于其能够全天候稳定发电,不受太阳能与风能的气候限制。作为一种稳定的可再生能源(清洁基荷电力),地热可有效增强电网稳定性,降低对外国燃料的依赖,并满足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及未来产业对高质量电力的需求。
【泰国地热研究并非从零起步】
维西特指出,泰国在地热领域的探索有着深厚历史。20世纪70至80年代的全球石油危机促使泰国电力厅(EGAT)成立特殊能源部门,系统研究国内太阳能、风能与地热潜力。该研究直接促成了1989年清迈300千瓦方(Fang)地热发电厂的建成,确证了泰国本土地下热能的发电可行性。
近50年来,伴随页岩油气行业技术的溢出效应,水平钻井与水力压裂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增强型地热系统(EGS)的开发。EGS技术打破了地热开发对温泉或火山带的地理依赖,大幅拓展了适宜开发的地质区域。美国Fervo Energy公司在内华达州Project Red项目上的成功,以及正在犹他州开发产能500兆瓦、潜在产能达4.3吉瓦的Cape Station项目,均印证了这一技术的商业前景。
【拥有热源证明,仍需系统验证】
泰国近50年来累计钻探近万口油气井,多数位于泰国湾。部分深度达3至4公里的油井记录显示地温超200摄氏度。此外,泰国独特的地质构造(如裂谷盆地、贯穿北部至南部半岛的花岗岩带及深层导热断裂带)极具潜力。坎詹纳善、达威瓦坦那的陆上油井数据,以及三府约1公里深的水井数据,均值得深入挖掘。
维西特强调,现有数据仅构成热源证明(Proof of Heat),足以启动系统性勘探,但尚不能认定为已探明储量。
【从石油法规到地热法规:构建投资者信心】
地热开发不仅依赖技术与地质数据,更需完善的法律与监管框架。维西特以泰国石油工业为例指出,1971年石油法通过明确勘探生产权、特许期限、联合投资与监管机制,成功吸引外资带来资本与技术,国家亦借此积累数据与基础设施。他重申:地质学指明资源所在,而明确的法律赋予投资者寻找资源的信心。
地热开发无需全盘照搬石油法,但需建立清晰框架,涵盖地下权属、钻井许可、场地准入、流体回注、数据披露、地震监测及项目退役等核心议题。更重要的是,必须建立公私风险共担机制,因为勘探初期的钻井风险极高。
【PDP2026核心建议:先验证,后扩张】
针对PDP2026,维西特主张不急于设定数千兆瓦的装机目标,而应将地热纳入清洁基荷电力技术路线,并启动国家地热验证计划。具体路径包括:绘制全国地热资源图、整合现有油气与地下水井数据、钻探深部勘探井,并在阶段门模式下推进试点项目。
其核心原则为先验证潜力,数据确证后再扩大,以及先立规矩,资本与技术自会跟进。泰国石油工业的经验表明,地下资源的开发源于系统勘探的投资意愿与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泰国曾成功将地下数据转化为支撑经济数十年的天然气,PDP2026完全有望开启地热开发的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