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府发言人助理普洛伊塔莱·拉克萨梅萨恩詹表示,尽管泰国已有专门法律规范医疗与健康用途的大麻使用,但部分国家仍继续将大麻列为严格管制的麻醉药品。政府敦促公众及旅客严格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以免无意中或故意违法。若发现大麻花开非法销售、或毒品使用活动引发公共滋扰,民众可随时拨打国家毒品控制委员会24小时热线1386举报。
普洛伊塔莱指出,政府正依据2025年《受控草药(大麻)公共卫生通知》持续强化对所谓“免费大麻”使用的监管。该通知正式将大麻花开列为受控草药。任何出于商业目的进行研发、出口、销售或加工的人员,均须依法申领第46条规定的许可证。向公众销售仅限于凭合格医师(包括医生、泰医、民间医师、药剂师或牙医)开具的处方,且仅限医疗用途,单次处方用量不得超过30天。
除合格医师提供的治疗服务外,严禁在商业场所内销售用于吸食的大麻花开。同时,禁止通过自动售货机、电子渠道或网络进行销售,并全面禁止各类广告投放。任何非法销售、加工或出口大麻花开的行为(含暗中向无处方者售卖),均触犯1999年《泰国传统医药智慧保护与促进法》第78条,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2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
此外,未完成海关申报擅自将大麻携带出境或企图逃避查验的,最高可判处十年监禁,或处以货值(含关税)四倍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文/《国家报》编辑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