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能源部长呼吁确保海上航线安全开放、加快清洁能源采用并加强区域电网互联,以应对中东动荡可能引发的能源中断影响。这一立场于2026年4月27日在线举行的“东盟能源部长中东局势特别会议”上达成一致。会议由菲律宾能源部长莎伦·S·加林主持,东盟能源部长及代表出席。东盟秘书处、东盟能源中心、东盟石油与能源理事会(ASCOPE)及其他区域能源机构的高级官员也参加了会议。部长们就国家准备情况、应急措施及应对潜在供应中断的政策回应交换了意见。他们强调,在全球不确定性背景下,需要加强区域协调与联合行动,以提升东盟能源韧性,维持稳定、安全且负担得起的能源供应。泰国能源部长阿卡纳特·蓬潘表示,东盟目前55%的原油进口和17%的天然气进口依赖中东。任何经由霍尔木兹海峡的能源运输路线中断都将直接影响供应链、油价及油气获取,并沉重拖累区域及全球经济增长。泰国在会议上指出,中东动荡已引发油价波动,影响民众生活成本,并对国家能源安全构成风险。阿卡纳特称,泰国已通过加强能源安全管理作出回应,包括增加泰国湾天然气产量、多元化燃料进口来源,并通过燃油基金调控能源价格,尤其支持弱势群体。能源部正与其他部委合作,减轻生活成本负担,并推动太阳能和生物燃料等可再生能源的生产与使用,作为泰国可持续能源目标的一部分。泰国还重申愿与东盟成员国合作,扩大东盟电网,建设泛东盟天然气管道,并支持《东盟石油安全协定》(APSA)下的紧急油气响应机制。该机制允许成员国在紧急情况下以自愿且商业可行的方式相互协助石油供应。东盟成员国还同意加速提交批准文书,以使该协定生效。会议结束时,各国部长通过联合声明,反映所有11个东盟成员国愿以多种形式(包括与对话伙伴合作)应对全球能源危机、加强能源安全并提升区域可持续能源自给能力的决心与承诺。声明指出,作为能源净进口区域,东盟强调必须确保海上航线安全开放,保障航行自由,允许船舶和飞机通过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时安全、无障碍且连续通行。声明还呼吁根据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最大限度减少能源贸易中断。东盟进一步重申,将通过更紧密的协调与合作加强区域能源安全与韧性。声明强调需多元化能源供应来源,加速向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转型,拓宽原油及石油产品来源,并促进东盟内部能源贸易。部长们还强调需加快生物柴油和生物乙醇掺混,推广电动汽车和电动烹饪,扩大可再生能源使用,并探索包括民用核能在内的新兴技术,同时符合国际安全标准。东盟重申承诺实施《2026–2030年东盟能源合作行动计划》,包括到2030年将能源强度降低40%、可再生能源占总一次能源供应比例达30%、可再生能源在装机容量中的占比提升至45%等目标。声明称,这些目标构成东盟加强能源安全并加速公正包容能源转型的更广泛战略的一部分。东盟还呼吁持续努力加强和发展多边及多向跨境能源贸易及东盟电网。相关举措包括老挝-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电力一体化项目(LTMS-PIP),该项目利用现有连接实现高达200兆瓦的跨境电力贸易。声明还突出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电力一体化项目(BIMP-PIP),该项目支持次区域能源连通性及东盟内部电力贸易。部长们亦指出泛东盟天然气管道对扩展区域天然气基础设施及液化天然气(LNG)供应链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