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国家反腐败委员会(NACC)认定,前财政部常务次长 Supa Piyajitti 及其他人在 Shin Corp 股份税务案中涉嫌违规,导致国家未能征收 179 亿泰铢税款。NACC 董事会于 4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一份指控文件,指控 Supa 在任职期间未能就中央税务法院关于 Shin Corp 股份税务案(案件编号 03-3-1058/2021)的裁决提出上诉,涉嫌违反财政部规定。八人组成的 NACC 董事会以 4 票对 3 票的多数票认定 Supa 等人涉嫌违规。Prapas Kong-Ied 回避投票,三名少数票由 Piensak Sombattong、Eakawit Wajjwalku 和 Manrat Ratanasukon 投出。NACC 已将案件档案移交检察官进行进一步法律程序。委员会还决定将另一项指控分离为新案件,针对税务局和财政部官员,指控其未在法律规定的五年期限内向他信·西那瓦发出税务评估传票,导致国家失去征税机会。该案件源于 2017 年一个国家改革特别委员会致信 NACC 主席,要求调查为何税务局官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税务评估传票。请求还涉及未能上诉中央税务法院的裁决,该裁决使案件最终定谳,导致国家无法征收超过 110 亿泰铢的税款。据 NACC 消息人士称,财政部信函明确指出,涉及金额超过 1000 万泰铢的民事案件中,若法院判决国家机构败诉或仅部分胜诉,且税务局与检察官同意不上诉,仍须先提交上诉,因为案件金额巨大。随后必须迅速将事项送交财政部审议。根据规定,Supa 作为财政部常务次长,有权下令终止金额超过 1000 万泰铢的民事案件。若其认为不应继续上诉,可下令相关机构撤回上诉。消息人士称该规定具有法律效力,任何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害的官员可能面临侵权、纪律处分及刑事诉讼。2009 年,颂猜·西那瓦和英拉·西那瓦起诉税务局,要求撤销税务评估。中央税务法院随后撤销了该评估,依据是最高法院政治职务人员刑事庭 2010 年的一项裁决,认定他信和坤宁·西那瓦才是股份的真正拥有者,而非颂猜和英拉。然而,当时的税务局官员和检察官认为两案当事人不同,准备上诉。税务局高管后来寻求延长上诉期限,并致函咨询相关机构,而非按规定先提交上诉。2011 年 5 月 2 日,Supa 签署一封“绝密、最紧急”信函,指示税务局对被认为股份实际受益人的个人进行税务评估,而非按财政部规定提起上诉。NACC 认定,税务局和财政部有充分理由上诉中央税务法院的裁决。委员会称,相关机构可依据《税务法》第 61 条,向“产权文件上署名的人”征税。因此,NACC 认为,Supa 未下令上诉以保护国家利益,尽管税款高达 179 亿泰铢,已构成渎职。尽管税务局后来对他信征收 176 亿泰铢税款,但最高法院于 2025 年 8 月驳回了对他的案件。结果,税务局仅能执行征收略高于 5000 万泰铢的税款。被指控方辩称,未上诉并未对国家造成损害。然而,NACC 多数意见认为,未遵守财政部信函已造成损害,因为若从一开始就提起上诉,国家可能胜诉并从颂猜和英拉处征税,而无需重新评估他信。基于上述情况,NACC 决议认定 Supa 及税务局相关官员在 Shin Corp 股份税务案中涉嫌多项罪行:1. 违反《刑法》第 154 条,涉嫌公职人员不诚实履行职务,致使纳税人无需缴税或少缴税;2. 违反《刑法》第 157 条,涉嫌违法履行或未履行职务;3. 违反《反腐败有机法》;4. 违反《公务员法》的严重纪律违规和重大渎职行为。 alleged 行为发生于 2011 年 3 月 16 日至 5 月 2 日,地点为税务局和财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