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民间团体、议员及债务改革倡导者组成的联盟,正敦促泰国新政府紧急重启《修正破产法》。各方认为,该法案通过为小额债务人开启无需额外预算支出的自愿重整通道,可能成为该国最重要的结构性债务解决方案之一。
这一呼吁是在由“公平金融泰国”(Fair Finance Thailand)主办的公共论坛上提出的,论坛主题聚焦于“为何新政府必须继续推进破产法改革”。
法案支持者强调,当前时机至关重要。该草案此前已在众议院全票通过,但在议会解散时失效。然而,根据《宪法》第 147 条规定,新内阁可在第一届议会召开后的 60 天内要求议会审议已失效的法案,使其无需从头开始即可继续推进。活动人士警告,若政府未能在该窗口期内采取行动,数百万小额债务人将不得不继续等待,而其利息负担则会持续增加。
改革倡导者将此次推动视为超越单纯技术法律修正的行动。支持者将其描述为普通债务人迟来的逃生通道,他们被困在一个难以实现偿付能力的系统中。
“公平金融泰国”此前将该法案定位为可持续的债务解决机制,而非民粹主义施舍。他们认为这将有助于消除破产的污名,为个人和小企业创造更可行的重整渠道。
该法案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一旦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将提供更强大且快速的法律保护。在拟定的框架下,自动冻结将立即中止强制执行行动,给予债务人喘息空间以制定计划。讨论该改革参议院文件指出,该机制可防止债权人在此期间继续提起诉讼或查封资产,使债务人能更有效地重组。
支持者还强调其他重大变更,包括“强制批准”机制,即只要计划符合法律标准,即便并非所有债权人都同意,法院批准的计划仍可推进。他们还指出了降低进入重整的门槛,以及旨在确保公务员不会仅因进入债务重组程序而自动失业的具体保护措施。
议会委员会记录显示,负责审查该草案的众议院特别委员会成员包括陶威·索松警督(Pol Col Tawee Sodsong)担任主席,以及阿塔维特·素万帕迪(Atavit Suwanpakdee)担任副主席。
倡导者提出的论点是,泰国的债务危机已大到无法仅通过零散救济来管理。据今日公开讨论报道,司法与执行过程中的债务规模已膨胀至约 25 万亿泰铢,这一数字被描述为超过了国家 GDP。改革者的观点是,国家现在需要一个司法机制,能够以更系统和可持续的方式重置无法承担的债务负担。
并非所有人都完全信服。据报银行业代表接受宽恕和重新开始的原则,但对三个主要领域提出担忧:担保人责任减轻、长期还款条款下的抵押贷款债务处理,以及如果债务人在完成计划后能轻易再次进入重整的道德风险。在他们看来,法律必须在救济困难借款人与维护担保、抵押品及整体信用纪律的信心之间取得平衡。
该法案的更广泛意义在于,它试图将泰国的债务讨论从短期救济转向结构性修复。支持者不希望仅依赖国家资助的救援措施,而是希望司法系统为小额债务人、中小企业和脆弱家庭提供正式的重置机制。对支持者而言,《修正破产法》不仅是另一项法律变更。它是检验新政府是否致力于在临时刺激政治之外,认真推进家庭债务改革的试金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