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央行澄清,所有三家虚拟银行牌照申请者都将根据2024年2月20日发布的财政部通知进行评估,该通知规定了申请和获得无分行商业银行(即虚拟银行)牌照的规则、程序和条件。
泰国央行企业关系助理行长兼发言人Chayawadee Chai-anant表示,该通知要求任何寻求建立虚拟银行的申请者,必须将其集团内持有金融业务牌照的所有金融业务置于其控制之下。
这些金融业务必须与非金融(即实体)业务分离,以便有效监督金融业务产生的风险,并确保虚拟银行不会为金融和非金融部门的关联公司提供不当利益或产生利益冲突。
此类情况包括超出允许范围提供信贷,或进行定价或条款优于正常水平的交易。
为此,申请者可以采取多种方法以符合财政部通知的目标,包括:
(1) 仅转移其金融业务,这不一定意味着转移整个业务,使其与虚拟银行处于同一业务集团。
(2) 减少其在金融业务中的持股比例,从而不再拥有控制权。
(3) 放弃不重要的金融业务牌照。
(4) 采取任何与通知目标一致的其他行动。
(5) 在不进行业务重组的情况下申请牌照,同时提供必要的理由供审议。
她表示,所有虚拟银行申请者都需向泰国央行和财政部提交支持性文件及证据,两部门将共同审议其是否适合获得虚拟银行牌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