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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商务部严打哄抬物价及囤积行为

泰国政府已指示内贸厅加强消费品价格监管,防止海外动荡对国内经济造成影响。商务部已派遣官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检查, […]

泰国政府已指示内贸厅加强消费品价格监管,防止海外动荡对国内经济造成影响。商务部已派遣官员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检查,警告企业不得借机无正当理由抬高物价。经营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违者将面临最高七年监禁及14万泰铢罚款的处罚。

内贸厅强调当前市场供应充足,呼吁公众无需恐慌。若发现价格异常上涨、未明码标价或囤积行为,可通过1569热线举报。该部门已紧急协调多家消费品制造商,确认生产成本未受国际局势影响。为防止投机行为,内贸厅已指示中央单位联合全国地方商务机构,加强对能源及运输相关商品价格的现场检查。

内贸厅厅长维塔亚孔·马内内特强调,所有企业必须严格遵守《1999年商品及服务价格法》(佛历2542年)。经营者若存在哄抬物价、囤积商品或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将立即采取法律行动。2026年3月3日,商务部部长素帕吉·素他蓬已要求下属机构密切监控中东局势,出台措施保护物价稳定,防止外部因素引发国内经济波动。

目前内贸厅正与能源部密切协作监测能源价格,已联系PTT、PT、Bangchak和Susco等合作石油商,确认燃油价格未上涨。在能源部维持现有燃料价格政策的背景下,内贸厅重申严禁任何以国际事件为由的不合理涨价行为。公众可随时通过1569热线或地方商务机构举报价格异常情况,相关部门将立即开展调查并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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