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经济犯罪 suppression 司(ECD)与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对一批涉嫌利用离岸法律实体和基金作为名义股东,以隐瞒维佳公共公司(VGI Public Company Limited,简称 VGI)新发行股份最终受益所有人(UBOs)的泰国及外籍人士网络提起法律诉讼。
2026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二,相关机构搜查了四处地点以收集进一步证据。ECD 调查了该网络在泰国的活动,而 SEC 则通过国际证券监管者组织(IOSCO)关于磋商、合作及信息交换的加强版多边谅解备忘录(EMMoU),向海外监管机构请求提供信息。
上述信息与 ECD 收集的证据相结合,用于追踪跨境资金流向,分析复杂的多层持股结构,并识别注册股东背后的最终受益所有人。SEC 认为这些综合材料是确立相关人员串通行为的关键证据,并向 ECD 提交了关于违反《1992 年证券交易法》行为的评估报告。
主要调查结果如下:
(1) 串通控制公司:通过私募认购 VGI 新发行股份的三名投资者资金来源相同,且其最终受益所有人存在关联。根据资本市场监管委员会规则,这些关系被视为构成串通行为。
(2) 虚假或不准确报告及未履行全员要约收购义务:根据现阶段掌握的事实,这三名投资者的合计持股似乎超过 VGI 总投票权的 25%。然而,投资者及其最终受益所有人未以串通人身份报告收购情况,未对公司所有证券发出要约收购申请,并提交了虚假和不准确的信息。此类行为可能构成《证券交易法》规定的可处罚行为。
目前已对以下六名目前藏匿在海外的嫌疑人发出逮捕令:
* Ben(姓氏未公布)
* Cattaliya(姓氏未公布)
* Suparat(姓氏未公布)
* Yim(姓氏未公布)
* Eugene(姓氏未公布)
* Kaiping(姓氏未公布)
第七名嫌疑人 Natthakorn(姓氏未公布)已被传唤承认指控,但其否认所有指控。
ECD 提出的指控涵盖上述涉嫌证券违法行为、《刑法典》规定的秘密结社成员身份,以及反洗钱法规定的洗钱共谋罪。SEC 也在审查其他相关人员的角色,并将对所有涉事人员严格执法。
ECD 负责刑事起诉,而 SEC 提供有关违反《证券交易法》行为的信息、证据和意见。这种安排使得针对整个网络的法律行动可以在单一程序中完成,涵盖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下的违法行为,同时使调查人员能够行使全部调查权力。
报告证券收购和发出要约收购的义务是保护少数股东的重要保障。它们使这些股东能够识别真正的股东和控制公司的人,并在控制权发生变更时给予他们公平的出售股份机会。因此,利用个人或基金代持股份以故意隐瞒真实所有人,直接损害了资本市场的信心。
SEC 将致力于防止此类隐瞒结构再次被使用,并与国内执法机构及海外监管机构密切合作,确保违法者无法通过跨境结构逃避法律制裁。
目前仅处于法律程序的第一阶段。除非最终法院判决确立其有罪,否则嫌疑人应被推定为无罪。SEC 将持续监控案件进展。
(作者:Nuttapakron Ngamsopa,Nation Group 改写员,专注于事实精确性和清晰度,致力于提供既可信又易读的新闻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