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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就泰航延误事件澄清乘客补偿标准

副交通部长西里蓬·安卡沙库尔吉亚特表示,在泰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泰航)出现行李积压与服务延误后,交通运输部 […]

副交通部长西里蓬·安卡沙库尔吉亚特表示,在泰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泰航)出现行李积压与服务延误后,交通运输部已指示各航空公司依照既定规定,妥善照料受航班延误或取消影响的旅客。

他强调,交通部将保障乘客权益置于首位,要求航空公司提供清晰的航班动态、乘客权益说明以及替代行程方案。

关于承运旅客或行李延误造成的损害,赔偿事宜受《国际航空运输法》(2015年)及其修正案中承运人责任条款的规范。该法案对因航班延误及行李毁损、遗失、损坏或延误所引发的承运人赔偿责任设定了限额。具体赔偿金额视个案适用的法规、条件及事实而定。

泰国民用航空局(CAAT)依据《民用航空委员会第101号法规:国内与国际定期航班乘客权益保护措施》,明确了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误及取消时的协助与赔偿义务,具体规定如下:

国内定期航班延误规定:
延误超过2小时:航空公司须免费提供适宜的餐饮或餐饮兑换券,并提供电话或电子邮件等通讯设施。若旅客不愿继续行程,须立即在全额退还票款及费用,或提供旅行信贷、旅行代金券、常旅客里程等替代补偿(需经旅客同意)之间提供选择。
延误超过3小时:航空公司须免费提供与用餐时间相符的餐饮或兑换券,并提供免费的必要通讯设施。若旅客不愿继续行程,须立即提供全额退票或未来旅行信贷/代金券/里程等选项,或尽快安排改签至原定目的地或附近目的地(在航班座位允许且经旅客同意的情况下,于当日、次日或其他日期起飞)。
延误超过5小时:除上述照料、改签或退票服务外,航空公司须支付1,200泰铢现金补偿,或经旅客同意后提供旅行信贷/代金券。

国际定期航班延误规定:
延误超过2小时:航空公司须免费提供与用餐时间相符的餐饮或兑换券,以及免费的通讯设施。
延误超过5小时:航空公司须免费提供餐饮、通讯设施;须在延误发生后15日内支付1,500泰铢现金补偿(或经同意提供信贷/代金券);须免费提供一晚及以上住宿及机场往返接驳服务。
延误超过11小时:航空公司须免费提供酒店住宿及机场至酒店接送,并立即提供以下补偿方案:现金补偿须在事发后14日内按以下标准支付:2,500公里及以下航程为2,000泰铢;1,500至3,500公里航程为3,500泰铢;3,500公里以上航程为4,500泰铢。旅客亦可选择接受等值或更高价值的旅行信贷、代金券或常旅客里程等替代补偿,须在延误发生后14日内提供。

航班取消或拒绝登机规定:
航空公司须提供餐饮、通讯设施。若替代航班计划起飞时间晚于原定起飞时间超过一天,须免费提供必要的多晚住宿及往返接驳服务。
航班一旦取消,航空公司须立即提供1,500泰铢现金补偿,或提供未来旅行信贷、代金券、常旅客里程等替代补偿。
旅客可获以下选择:全额退票或提供未来旅行信贷/代金券/里程等补偿;或尽快安排改签至原目的地或附近目的地(经旅客同意且视座位情况,于当日、次日或其他日期起飞)。

(记者:Nuttapakron Ngamsopa,国家集团撰稿编辑,致力于确保事实准确与表述清晰,提供可信易读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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