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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柬就海洋法公约海事争端开启下一轮谈判

泰国与柬埔寨在海洋边界争端及潜在海域资源问题上进入外交新阶段。两国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调解程序前 […]

泰国与柬埔寨在海洋边界争端及潜在海域资源问题上进入外交新阶段。两国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调解程序前夕,各自提出了截然不同的立场。泰国分析指出,此次调解不仅需陈述法律与事实依据,还需应对因两国规模与实力差异引发的国际观感挑战。柬埔寨在国际上常被视为争端较小的一方,而泰国则试图阐述更广泛的边境紧张局势。

今年9月14日至16日,两国在新加坡参加了UNCLOS调解委员会的首次会议,并于15日发表开幕声明。案件由常设仲裁法院(PCA)担任登记处。

【柬埔寨要求签订边界条约或联合开发资源】
柬埔寨副首相兼外交与国际合作部部长普拉克·索坤率领代表团。柬方认为,泰国单方面终止2001年关于重叠海域声索谈判的谅解备忘录(MOU),破坏了现有双边框架,迫使金边启动UNCLOS强制调解程序。普拉克表示,柬埔寨希望通过该程序达成一项符合国际法的全面海域划界条约。作为替代方案,柬方愿在最终划界达成前,与泰国签署协议,对资源进行联合开发与公平分配。其开幕声明中强调的是“公平分配”而非具体的五五划分。若无法达成协议,柬方建议调解委员会出具建议,为后续协议提供基础。

【泰国主张应先解决划界问题】
泰国代表团由副首相兼外长西沙克·蓬盖考率领。他在开幕声明中反驳了柬方关于关系恶化的叙述,指责柬埔寨在国际上扮受害者的同时,其自身行为却与国际法承诺相悖。西沙克列举了泰国方面声称造成平民伤亡的火箭弹袭击及导致士兵受伤的地雷爆炸等事件,作为边境冲突的指控与叙述。他解释终止2001年MOU的原因是:25年间仅举行两轮正式谈判,框架未能取得实质进展。泰方主张在柬埔寨批准UNCLOS后,重新在更坚实的法律基础上重启谈判。西沙克提出直接谈判划界问题,并建议若六个月内无果,再共同转入调解程序,从而驳斥了柬方关于泰方终止MOU后已无其他选择的说法。

【高尔格德岛争议不在程序范围内】
关于高尔格德岛,泰方明确表示UNCLOS程序仅涉及泰国湾的海域划界,不涉及包括该岛在内的陆地主权。泰国也拒绝接受柬埔寨1972年的大陆架主张线,认为其缺乏法律依据。泰方立场是,必须先解决海域划界,再讨论资源联合开发与分配事宜。泰国政府强调,UNCLOS程序与两国陆地边界争端属不同范畴。

【帝汶海案仅作流程参考】
柬埔寨引用帝汶海案作为证据,认为UNCLOS机制能打破长期僵局并促成协议。但两国历史、法律背景与谈判立场均不同。帝汶海案最终促成2018年条约,建立了永久边界及大太阳气田特别制度。该先例可作为流程参考,但不直接决定泰柬争端的解决方式。

【下一轮谈判移至海牙】
新加坡会议仅是开端,委员会尚未采纳或驳回任何一方的法律立场。双方已通过任命条款与程序规则,并发表各自立场,随后将与委员会进行更深入的讨论。整个过程预计约12个月,委员会将发布不具法律约束力的结论或建议报告。泰方表示,下一轮会议预计在海牙举行,双方将进入更细致的技术与法律讨论。西沙克会后表示:“泰方立场是划界优先,其他问题随后考虑。”下一阶段将聚焦技术细节、各自主张线的绘制原则与具体位置。他强调泰方已组建由外交部、皇家海军水文与作战部门、能源部矿产燃料局专家及顾问组成的团队,并已着手准备。

【政治与经济压力】
泰国因国内政治、经贸关系、能源供应与安全空间较大,不急于推进谈判。而柬埔寨则面临国内政治考量、边境限制带来的经济影响、投资顾虑及跨境电信诈骗打击行动等多重压力。从双方正式声明可见,核心分歧在于解决顺序。柬埔寨主张全面划界条约或等待划界期间的资源联合开发;泰国则将划界置于核心,强调资源分配不应优先于边界确定。随着进程进入详细技术与法律讨论,争端仍未解决,调解委员会亦未对双方立场作出结论或建议。

来源:曼谷商业新闻
编辑:The Nation 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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