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已批准四项修正案草案,允许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官员参与调查特定严重的资本市场犯罪,同时更新涵盖电子流程、二级市场、募资及审计机构的相关法规。
拟定的调查权限将仅适用于那些被认为可能严重破坏资本市场体系或国民经济信心的特定犯罪行为,而非赋予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所有疑似违规市场行为的广泛授权。
该批法案在国务委员会审议后,于周二(2026年8月25日)获得通过。目前尚未提交议会审议,待刊登于《皇家公报》后方可生效。
尽管沿用了现有法律的名称,但这四项草案均是对现行法规的修订。该修订案包涵盖:《1992年证券与交易法》、《2003年衍生品法》、《2007年资本市场交易信托法》以及《2018年数字资产业务紧急法令》。
前三项草案采用“第……号”修正案法案的标准命名格式。第四项则明确为《修订数字资产业务紧急法令草案》。若法案完成立法程序,现行法律框架仍将保留,仅对其条款进行修订。
在重大案件联合调查方面,执行条款授权证券交易委员会官员在特定类别的严重损害资本市场信心或更广泛经济信心的犯罪案件中担任联合调查员。草案并未赋予监管机构无限制的调查授权,联合调查角色严格限定于法律明确指定的犯罪类别。
该修订案还将修订处罚条款,并依据2017年宪法第77条及《2022年征收监管罚款法》,引入监管罚款制度。
这些变革旨在提高执法效率与有效性,特别是在可能因延误而损害投资者信心或市场运作的重大案件中。
在数字化流程与业务监管方面,数字市场改革将扩大电子化流程在资本市场中的法律认可度。
新增条款将规范对资本市场运营至关重要的系统提供商。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布的信息未明确指出哪些提供商落入该类别,也未列出拟议的监管要求。
证券公司及衍生品业务运营商的大股东管理规则将进行对齐,以提供更统一的监管框架。
新增条款还将加强对证券及衍生品业务从业人员的监督。
在二级市场、募资与审计机构方面,二级市场改革将修订规范证券交易中心的条款,放宽其设立与运营的限管。
将引入新的监管措施以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同时新增条款将涵盖与证券业务相关协会进行的证券投资。
募资规则也将修订,包括规范证券与债券发行及发售的条款。
法案还将把收购条款的适用范围扩展至信托机构,并加强对审计机构及其他与资本市场相关的服务提供商的监督。
第六项改革领域涉及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组织行政管理事项。
证券交易委员会秘书长波尔南翁·布萨德拉贡(Pornanong Budsaratragoon)表示,这四项法案将有助于现代化泰国的资本市场结构,提升透明度与竞争力,并加强对业务运营商及相关服务提供商的监督。
她指出,更快且更有力的执法将提振投资者信心,为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增长创造条件,同时强化市场为泰国经济提供融资的职能。
法案下一步将进入议会审议程序。若获通过,需刊登于《皇家公报》后方可依据各法的生效条款正式施行。
(来源:The Nation 编辑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