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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更新外国人犯罪记录核查规定

泰国刑事记录司近日宣布一项新规,可能影响在该国办理相关官方手续的外国国民。根据规定,涉及九类申请的犯罪记录核查 […]

泰国刑事记录司近日宣布一项新规,可能影响在该国办理相关官方手续的外国国民。根据规定,涉及九类申请的犯罪记录核查必须采用指纹进行验证。

该规定涵盖移民局的核心业务,如泰国永久居留权申请及居留延期申请,同时也包括由府治行政局处理的泰国国籍申请。刑事记录司明确澄清,此类核查不能仅凭申请人全名进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指纹以完成身份核验与背景筛查。

该指纹核查要求同样适用于所有在泰国境内申请犯罪记录证明的外国国民。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须附带相关政府机构或合法组织的官方推荐函。隶属于泰国皇家警察的刑事记录司表示,发布此项通知旨在确保犯罪记录核查流程严格符合现行法规与官方标准。

九类需提供指纹核查的申请范围包括:
1. 报考公务员或受雇于政府机构及国有企业的申请。
2. 依据府治行政局权限申领的各类许可证或批文,涵盖枪支持有、二手商品交易、酒店与当铺经营、基金会或协会设立,以及泰国国籍申请。
3. 由移民局受理的申请,包括泰国永久居留申请与居留延期申请。
4. 通过合法收养中心办理儿童收养手续的申请。
5. 申请授予皇家勋章。
6. 通过劳工部海外就业管理部申请赴韩国就业。
7. 初次申领驾照。
8. 申请出国用或英文版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疑问,请联系特别分局警察证明服务中心(电话:02-551-1999)。
9. 非泰国国民提交的所有犯罪记录核查申请。此类申请必须采用指纹核查,并须附有相关机构的官方信函。

刑事记录司提醒申请人务必选对申请类别,并确保材料符合所有法定要求。若因选错类别或材料不符导致申请被拒,主管部门将保留不予退还任何费用及服务费的权利。

(《民族报》编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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