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刑事记录司近日宣布新规,可能影响在该国办理官方手续的外国国民。根据规定,九类特定申请的犯罪记录核查必须采用指纹比对方式。这些类别涵盖移民局的核心业务,如永久居留许可与居留延期申请,以及由府治部负责的泰国国籍申请等。
该司明确强调,仅凭申请人全名无法完成核查,必须提供指纹以确认身份并走完筛查流程。此指纹核验要求同样适用于所有在泰国申请犯罪记录证明的外国国民,申请人需随申请一并提交相关政府机构或组织的正式公函。隶属泰国皇家警察的刑事记录司指出,此项公告旨在确保犯罪记录核查工作严格符合相关法规与官方程序。
具体而言,以下九类申请必须提供指纹进行犯罪记录核查:
1. 报考公务员、进入政府机构或国有企业任职的申请;
2. 由府治部权限管辖的执照或审批申请(涵盖枪支、二手商品贸易、酒店与当铺业务、基金会或协会设立,以及泰国国籍申请);
3. 移民局受理的申请(含泰国永久居留及居留延期);
4. 通过收养中心办理儿童收养的申请;
5. 申请皇家勋章;
6. 经劳工部海外就业管理部门办理赴韩国工作的申请;
7. 申领首次驾驶执照;
8. 申请出国旅行无犯罪记录证明或英文版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需联系特别部门下属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服务中心,电话:02-551-1999);
9. 非泰国国民提交的犯罪记录核查申请(此类申请必须通过指纹办理,并须附相关机构的正式公函)。
刑事记录司提醒,申请人务必准确选择服务类别,并确保申请材料符合各项规定。若选错类别或提交不符合要求的申请,相关部门有权拒绝退还已缴纳的费用或服务费。
(来源:《泰国国家报》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