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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高铁项目合作方亚洲时代拟寻求合同退出谈判

与正大集团(CP)关系密切的企业亚洲时代(Asia Era One)确认,已向相关方提交信函,行使权利以寻求终 […]

与正大集团(CP)关系密切的企业亚洲时代(Asia Era One)确认,已向相关方提交信函,行使权利以寻求终止连接三大机场的高铁项目联合投资合同。但公司强调,此举不应被解读为立即退出项目或单方面取消合同。

这一动态引发了外界对泰国东部经济走廊(EEC)旗舰铁路项目未来的新一轮质疑。该项目旨在连接廊曼、素万那普和乌塔堡三大机场。

亚洲时代表示,提交信函是依据联合投资合同中的既定机制,旨在维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并厘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实。公司坚持认为,该项目的后续考量仍需遵循合同与法律程序。

该项目是泰国国家铁路局(SRT)与亚洲时代公司之间的公私合营项目,正大集团为其主要股东之一。目前,该项目尚未进入发布施工开工通知书(NTP)的阶段。该项目最早于2018年5月30日开放招标,联合投资合同则于2019年10月24日签署。

亚洲时代在投标时承诺的最低国家共同投资出资额为1172.26亿泰铢。然而,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后,由于机场快线客流量受到冲击,该公司曾向政府申请纾困措施。泰国内阁随后于2021年10月19日原则上批准了包括合同修订在内的多项纾困方案。

在泰国国家铁路局、亚洲时代与东部经济走廊办公室(EECO)之间,多方谈判已持续三年多,历经多届政府均无定论,最终导致当前局面的形成。

泰国国家铁路局总裁阿南·蓬尼姆代于7月9日该局董事会会议后表示,亚洲时代已致函国家铁路局,援引联合投资合同第6.2条行使权利。公司指出,因无法满足项目条件,未能从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获得完整的投资促进证书,导致无法发布开工通知书。

国家铁路局报告称,三方探讨了两种可能的后续路径。第一种是依据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此前的决议草案修订合同,该修订草案已送交泰国总检察署审查。若获批准,将提交内阁批准修订原则并签署合同。
第二种路径是终止合同。如果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判定合同无法修订,案件将进入终止理由审查程序,国家铁路局与私营合作伙伴需共同审查法律细节。

国家铁路局计划于7月15日向联合投资合同管理委员会汇报此事,随后在7月底前提交项目监督委员会,并于8月提交东部经济走廊政策委员会审议。

亚洲时代随后澄清,该项目已于2022年获得BOI的原则性批准,且BOI在整个相关程序中一直予以配合。但公司表示,投资促进证书申请已于2024年过期,重新申请需要明确的项目细节与条件,其中部分细节仍作为合同修订讨论的一部分。公司强调,不应将此解读为BOI拒绝支持或批准该项目。同时,行使合同权利不应自动被视为违约、弃工或任何一方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亚洲时代指出,自合同签署以来,双方发现了某些影响项目的事实与限制,特别是涉及项目开发与土地利用的玛卡桑地区公共排水渠问题。此外,宏观经济、财务与投资环境已发生显著变化,需与相关机构共同审议。

若最终终止合同,双方已作出的补偿与实际投资将成为核心问题。国家铁路局已在土地征用方面产生支出,而私营方表示已在机场快线相关工作中投入资金。交通部消息人士称,正大方面提及的投资额约为120亿泰铢,主要集中在机场快线运营方面;而泰国内阁已于2021年3月批准了国家铁路局57.4亿泰铢的土地征用预算框架。

阿南表示,国家铁路局正会同财务部门核对清晰账目,包括需相互抵销的费用、收入与利息等。最终金额尚未敲定。

另一个关键问题在于机场快线的未来运营。阿南指出,高铁合同与机场快线管理权相互关联,这意味着若主合同终止,私营运营方经营机场快线的权利也将随之终止。当前的运营合同将于9月30日到期。

国家铁路局正制定应急预案,以防止对乘客造成任何影响。正在考虑的方案之一是协商由私营运营方在临时期内继续管理机场快线,尽管法律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东部经济走廊办公室消息人士透露,亚洲时代在联合投资合同下已提供价值数十亿泰铢的银行保函。若终止合同,各方必须考量实际投资金额、是否发生损害,以及终止理由是否符合可没收保函的条件。

亚洲时代总裁萨里特·金纳西表示,公司持续与国家铁路局、东部经济走廊办公室及相关机构合作,以在合同、法律及国家利益的框架内寻找合适的出路。

他强调,公司仍致力于推进该项目,并相信各方合作将促成公平合理的结果,惠及国家、公众及所有利益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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