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受影响消费者的律师代表,于2026年6月8日向位于拉差达披色路的民事法院提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民事诉讼,起诉四大全球科技平台的母公司以及九家金融机构,要求为在线投资诈骗的受害者赔偿超过2.3亿泰铢。
首批原告包括10名消费者,据称他们在遭受在线投资欺诈网络 targeting 后损失了超过2.3亿泰铢。民事法院已安排于2026年8月3日进行首次案件管理听证会。
此案被称为泰国首例针对拥有并控制主要全球数字平台的海外母公司追究责任的诉讼。委员会表示,此案旨在确立消费者保护的新基准,并迫使主要平台提高对泰国用户的安全标准。
被点名平台与银行
被告分为两大主要群体。
第一组是被控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在线平台。诉讼针对 Meta 的 Facebook、LINE、苹果 App Store 以及 Google Play Store 背后的母公司和相关实体。委员会表示,此案旨在追究外国母公司的责任,因为它们控制着关键系统、广告策略和平台安全措施。
第二组包括九家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与受害者资金流向有关。其中包括受害者转账的银行,以及据称通过“骡子账户”接收资金的银行,这些账户通常由作为幌子的法人或公司使用。
诉讼指控银行未能检测异常交易模式或在拥有监测金融风险法律义务的情况下未能暂停可疑转账。
据称的全流程诈骗路线
负责此案的律师表示,骗子利用多个数字系统协同运作,委员会将其描述为全流程诈骗操作。
据称的流程始于 Facebook 上的诈骗广告,常使用知名人士的名字或图片来建立可信度,并将受害者吸引至 LINE 群组。
随后,受害者被说服通过 App Store 或 Google Play 下载虚假投资应用程序,而这些平台许多用户认为它们是安全且经过适当筛选的。
最后阶段涉及通过银行系统将资金转移到注册在空壳公司名下的“骡子账户”中。
委员会认为,平台有义务验证广告商和用户,并有确保数字安全的注意义务,但未能防止骗子反复滥用其系统。
呼吁母公司承担责任
泰国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 Saree Aoongsomwang 表示,全球平台应同时承担核实义务和注意义务。
她表示,委员会选择起诉母公司,因为它们制定政策并从骗子使用的系统中获得广告收入。
Saree 将这种情况比作大型购物中心允许骗子在其 premises 内设置摊位欺骗访客,却不对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委员会表示,此案不仅旨在为受害者争取赔偿,还旨在推动主要平台提高安全标准,并为对泰国消费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受害者报告重大损失
在首批10名受害者中,据称有一人在股票投资诈骗中损失高达1.65亿泰铢。
另一位来自农布拉姆府(Nong Bua Lamphu)的受害者据报道损失超过300万泰铢。
委员会表示,骗子使用复杂的心理技巧赢得受害者信任,包括在说服他们投资更大金额之前提供真实的股票交易课程。
许多受害者表示对政府机构失去信心,称官方流程未能提供实际的补救措施或有意义的赔偿。
民事法院将于2026年8月3日的首次安排听证会上审理此案。
泰国消费者委员会表示,希望此案成为迫使数字平台运营商加强安全标准、并为泰国消费者遭受的损失分担责任的转折点。
来源:Thansettaki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