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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拒绝柬埔寨将共享资源纳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谈判的提议

泰国拒绝了柬埔寨试图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下的强制调解机制,在海上划界问题解决之前扩大联合资 […]

泰国拒绝了柬埔寨试图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下的强制调解机制,在海上划界问题解决之前扩大联合资源开发范围的做法。

泰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西沙克·普昂凯奥表示,泰国不同意柬埔寨立即启动强制调解的决定,认为在当前泰国终止MOU44(第44号谅解备忘录)的新背景下,两国应首先进行双边会谈。

西沙克是在向在泰外交官通报柬埔寨通知其将根据UNCLOS启动强制调解一事后发表上述言论的。通报会出席人员包括67位大使、代办以及使馆和领事代表,还有四个国际组织的代表。

他对此表示惊讶,因为柬埔寨首相洪森在泰国正式收到通知之前就公开宣布了这一举动。他还驳斥了柬埔寨声称泰国终止MOU44导致没有双边谈判渠道的说法。

据西沙克透露,泰国和柬埔寨首相曾在菲律宾举行的东盟峰会期间举行的双边会晤中讨论过这一问题。泰国明确表示,终止MOU44是因为它没有取得进展,而且作为UNCLOS缔约国,两国仍可在公约框架下进行双边谈判。

泰国认为,双方应首先探讨双边谈判或自愿调解。如果这些渠道未能取得进展,再考虑进一步的UNCLOS程序。西沙克表示,柬埔寨直接进行强制调解的决定并不反映泰国的立场。

【泰国拒绝更广泛资源议程】

西沙克表示,柬埔寨提议强制调解应涵盖海上资源的联合开发,即使关于海上边界的谈判未能成功。

他说,泰国不同意这种做法,因为强制调解应仅限于海上划界问题。联合资源开发的讨论并不是该过程的自动组成部分,需要泰国和柬埔寨事先达成协议。

他说,柬埔寨的提议也与两位首相最近讨论的精神背道而驰,当时讨论的重点是逐步恢复关系,并通过对话解决双边关系中的障碍,包括海上和陆地边界问题。

西沙克警告说,柬埔寨的举动可能会成为改善关系、重建信任以及解决边境相关问题的障碍。

【泰国调解人等待内阁批准】

根据程序,双方必须在21天内提名两名调解人。西沙克表示,柬埔寨已经选定了名单,泰国也已选择了两名具有国际法和诉讼经验背景的人。

泰国尚未公布名单,因为它们必须首先得到内阁的批准。在双方提名调解人后,这四人将共同选择第五人担任中立主席。这一过程可能需要一个月或稍长时间。

当被问及整个流程可能需要多长时间时,西沙克引用了东帝汶与澳大利亚的案例,该案例耗时两年多。他表示无法估计泰国和柬埔寨的时间表,但强调泰国反对柬埔寨立即使用强制调解,也反对其试图将范围扩大到海上边界之外。

西沙克表示,泰国并非被柬埔寨“拖入”这一机制,而是柬埔寨选择立即使用该程序。作为UNCLOS的缔约国,泰国有义务遵守该公约,尽管强制调解的结果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他说,泰国可以拒绝参与,但进程仍将继续进行,调解人可以代表泰国任命。最终,两国可能仍须回到双边谈判。

西沙克补充说,柬埔寨的做法可能是为了塑造对泰国采取攻势的形象。然而,他表示,该过程本身可能长达两年,而直接谈判可能会更快地产生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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