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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警告:出租“人头SIM卡”者最高面临3年监禁

泰国总理府副发言人艾琳·帕尼里特(Airin Phanrit)表示,政府正采取综合措施严厉打击网络犯罪,此类犯 […]

泰国总理府副发言人艾琳·帕尼里特(Airin Phanrit)表示,政府正采取综合措施严厉打击网络犯罪,此类犯罪已对国家及公众造成严重损害。她特别指出,电话诈骗中心造成的危害尤为显著,部分泰国公民甚至卷入欺骗同胞的犯罪活动,其中包括受雇开设“人头账户”。

艾琳呼吁公众,尤其是年轻人,切勿因小额报酬而受诱惑,将SIM卡注册在自己名下或将个人信息提供给诈骗分子,导致电话号码被用于实施网络犯罪。她强调,根据法律规定,若证实该电话号码被用于犯罪活动,受雇注册SIM卡或允许他人使用本人名义注册的SIM卡,将触犯2023年《预防与打击技术犯罪紧急法令》(2025年第2号修正案)。

艾琳明确指出法律规定的处罚措施:“人头SIM卡”的所有者若被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3年,并处罚金最高30万泰铢,或两者并罚。而对于任何促成、宣传、诱导买卖、出租或出借SIM卡、存款账户、电子卡或电子货币账户的行为人,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即2至5年监禁,以及20万至50万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政府联合相关机构将持续打击“人头SIM卡”犯罪,并严正提醒公众: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允许他人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或面部扫描数据代为注册SIM卡。若公众发现姓名被未经授权用于注册SIM卡,或掌握网络诈骗线索,可通过泰国警方在线平台举报,或拨打反网络诈骗行动中心(AOC)24小时热线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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