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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民航局自2月7日起在泰柬边境实施新无人机限制规定

泰国民航局(CAAT)于2月7日起实施新修订的无人机管理规定(第15号),针对泰柬边境地区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区 […]

泰国民航局(CAAT)于2月7日起实施新修订的无人机管理规定(第15号),针对泰柬边境地区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区域加强管控。该规定在与安全部门持续评估后出台,旨在平衡公共安全需求与民生经济活动。

根据CAAT公告,此前实施的第14号规定已取得初步成效,部分限制措施得以适度放宽,以支持民众和企业恢复正常运作。然而关键安全区域及国家基础设施周边仍维持严格管控。

**禁飞区域包括:**
1. 七省军事部署及区级行动区域:
– 乌伯拉贾塔尼府(Khemarat、Na Tan等9个区)
– 席沙卡埃府(Phu Sing、Kantharalak等3个区)
– 斯里龙坡府(Phanom Dong Rak、Sangkha等4个区)
– 巴真武里府(Lahan Sai、Ban Kruat等2个区)
– 沙缴府(Khlong Hat、Aranyaprathet等4个区)
– 拜县(Mueang Chanthaburi、Soi Dao等3个区)
– 拉差布里府(Mueang Trat、Klong Yai等3个区)
2. 机场9公里(5海里)半径范围
3. 能源及安全部门特别划定区域:
– 春武里府(Bo Thong、Bang Lamung等7个区)
– 罗勇府(Mueang Rayong、Nikhom Phatthana等4个区)
– 沙没颂堪府(Mueang Chachoengsao、Bang Pakong等4个区)
– 佛丕府(Ban Laem区)
– 沙没颂堪府(Mueang Samut Songkhram区)
– 沙没沙空府(Mueang Samut Sakhon区)

**特殊豁免情形:**
农业作业、灾害应急、紧急任务及执法取证等特定活动可获许可,但须满足:
– 取得土地所有者或主管部门授权
– 通过CAAT无人机系统门户(uasportal.caat.or.th)提前3日申报
– 飞行高度不超过90米(300英尺)
– 每日6时至18时飞行(特殊时段需单独申请)
– 每次飞行前需向CAAT和反无人机中心([email protected])报备

**执法豁免:**
军警、海关及农业、自然资源部等机构无人机可在履职范围内操作,但进入禁飞区需提前通知。

**违规处罚:**
违者将面临最高4万泰铢罚款、1年监禁或两者并罚。必要时军警可采取反制措施,包括启用反无人机系统。

CAAT呼吁公众及无人机操作者严格遵守法规,共同维护国家安全与公共秩序。若发现非法飞行活动,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
– CAAT无人机标准技术部:02-568-8851/[email protected]
– 曼谷警察局反无人机中心:02-126-7846/[email protected]
– 当地警署或军事安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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