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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军方拒绝柬埔寨人工岛,引用海洋法公约

泰国皇家空军副司令帕帕斯·颂甲迪(ACM Prapas Sonjaidee)于1月29日回应公众疑问时表示,泰 […]

泰国皇家空军副司令帕帕斯·颂甲迪(ACM Prapas Sonjaidee)于1月29日回应公众疑问时表示,泰国未对柬埔寨私营企业建造的海上人工结构采取拆除行动,强调该问题具有政治、法律和外交层面的深远影响,而非单纯的军事考量。

泰国当前克制使用武力的立场,体现了对和平解决争端的坚持及国际法的遵循,避免任何可能被解读为过度使用武力的行为,符合《联合国宪章》原则。他强调,不拆除该结构并非表示泰国承认其合法性或赋予其海洋权益。

颂甲迪指出,泰国自柬埔寨开始建设以来,已通过外交渠道持续表达抗议并明确表示不承认。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人工岛及非自然形成的结构无法产生领海、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等海洋权益,仅可享有500米范围内的安全区。海洋划界应基于自然条件和合法基线,而非后期填海或建设行为。

他强调,国家单方面的沉默不足以创设权利,必须避免“无保留权利的沉默”或默示接受。泰国通过外交渠道持续明确反对,表明此案不构成默示接受。他引用国际法院判例指出,单方面建设的永久性海上结构不构成国家海洋权益的依据。

针对私营企业行为,他强调柬埔寨政府仍需对其管辖范围内私人行为负责,尤其是当国家主导、控制或放任相关国际争端行为时。私营行为无法为国家创设主权或海洋权益。

为强化法律与外交立场,泰国提出三层面应对策略:
1. 法律层面:发布明确保留权利的声明或外交照会,收集照片、卫星图像及建设时间线等证据
2. 外交层面:通过双边机制或东盟渠道重申和平解决原则,避免争端升级
3. 战略沟通:明确传达泰国不使用武力、不放弃权利、持续遵循海洋法的立场

颂甲迪强调,若形势变化,泰国保有谈判、外交抗议、UNCLOS争端解决机制或国际论坛申诉等完整法律外交选项,无需以武力为首选。他指出:“不拆除海上结构是基于国际法的克制管理,而非接受任何权利。人工岛及结构不产生海洋权益。关键在于泰国必须‘不使用武力,但不保持沉默’,同时通过外交和战略沟通持续保留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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