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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宪法法院裁定巴莫、他威在参议院选举调查中无不当行为

2021年1月21日,泰国宪法法院就部分参议员提交的针对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巴莫·威差雅猜(Phumtham We […]

2021年1月21日,泰国宪法法院就部分参议员提交的针对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巴莫·威差雅猜(Phumtham Wechayachai)和时任司法部长他威·素颂(Pol Col Tawee Sodsong)的投诉举行投票审理。投诉方援引宪法第170条第三款与第82条,要求法院依据宪法第170条第一款第(4)项及第160条第(4)(5)项,认定二人是否应因干涉选举委员会(EC)职责而终止部长职务。

投诉方指控,巴莫和他威通过特别调查厅(DSI)干预参议院选举调查(即所谓“参议院舞弊案”),其行为构成对议员和立法机构的骚扰、施压及不当影响,违反权力分立原则和法治精神。此前宪法法院已要求他威暂停司法部长职务,因其主管DSI及特别案件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法院于当日15时宣读裁决,认定指控缺乏证据支持。法院指出,投诉方主张将洗钱及涉黑社会指控列为特别案件,表明被告缺乏诚信,并滥用职权干预调查及妨碍选举委员会工作。但法院发现,该案件源于公众向司法部寻求公正,并非由被告主动发起。被告仅指示DSI按官方程序核实事实,未发现任何证据显示二人命令DSI干预选举委员会职责。

根据DSI总干事等证人的证词,会议议程制定权归属DSI总干事,被告未指示将事项列入特别案件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要求加速审议第2/2025及第3/2025次会议。法院强调,未发现被告通过威胁、指示或引导讨论构成干预,巴莫作为会议主席仅主持程序并允许讨论,他威则向秘书处提问并提出法律意见。

针对被告计划提名三人担任调查小组成员的指控,法院指出该任命系会议一致决议,相关“计划”指控仅基于媒体报道。基于上述事实,法院认定被告不存在诚信缺失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且无宪法依据要求终止其部长职务,因此裁定二人部长职务不因个人原因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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