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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庭判处民主派人士黄之锋十年监禁

2026年11月5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处民主派人士黄之锋十年有期徒刑。此前,他已承认在该市《国家安全法》下与外国 […]

2026年11月5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处民主派人士黄之锋十年有期徒刑。此前,他已承认在该市《国家安全法》下与外国势力勾结进行颠覆活动的罪名。30岁的黄之锋于9月承认了该指控。此案涉及他与流亡活动人士罗冠聪等人合谋,请求中国境外的国家、机构或个人对政府实施制裁或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法官强调罪行严重性

高等法院法官William Tam在座无虚席的法庭上表示,量刑必须反映黄之锋行为的严重性。该罪行的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Tam表示:“惩罚必须与犯罪的严重性相称。”他还指出:“法院也有必要表达社区对被告与他人合谋勾结外国势力或境外干预以危害国家安全的计划和行为的厌恶。”

罪行涵盖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Tam将这一时期描述为对香港国家安全和法治构成“极高风险”的阶段。在确定刑期时,Tam考虑了黄之锋认罪、悔罪以及他在狱中的教育努力。

黄之锋的减刑陈述与早期拘留

黄之锋在量刑减刑陈述中向法庭表示,他既未倡导独立,也未接受海外资金。他说:“我从未倡导香港独立,也从未推动‘中国崩溃’或政权更迭。”他还表示:“我从未接受外国资金,也未花钱聘请外国政治顾问。”

黄之锋承认,他后来意识到自己认为活动合法的看法是错误的。在宣判前,黄之锋多次向旁听席点头致意。他身穿蓝色衬衫,戴着深色边框眼镜,两侧和后部的头发剪短,由三名警卫陪同。黄之锋自2020年11月起被拘留,当时他承认在2019年席卷香港的抗议活动期间煽动和组织未经授权的反政府集会罪。在最新判决之前,预计他将于2027年1月获释。此前,黄之锋曾因组织民主派集会而多次被拘留,并成为该运动中国际公认的人物。

检方详述国际游说活动

检方在9月的听证会上阐述了他们所称的由黄之锋曾参与领导的现已解散政党“香港众志”进行的国际媒体和政治运动,该运动旨在为2019年和2020年针对香港和中国获取制裁及其他敌对措施。该运动包括访问华盛顿特区进行游说,并会见了当时任美国众议院议长的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和当时任参议员的马可·卢比奥(Marco Rubio,现任美国国务卿)。“香港众志”还曾一度支持就香港主权举行公投。Tam表示,黄之锋和罗冠聪在《国家安全法》生效前就进入了“国际战场”,随后继续活动并“刻意调整”以“推进犯罪”。黄之锋与美国、欧洲等地政客的接触激怒了北京,后者曾称他为外国势力的“黑手”。

支持者对国安法表示担忧

数十名黄之锋的支持者填满了法庭旁听席并在法院外等候。其中一位家庭主妇ET Wong描述了人们对国安法后果的普遍焦虑。她说:“这些严厉的刑罚让许多香港人深感恐惧。”“我们不知道什么行为可能违法,我们说什么可能违法,我们写什么或画什么。我们再也不知道了。”

北京于2020年在有时演变为暴力的示威活动后,对该前英国殖民地实施了《国家安全法》。这部广泛立法的实施实际上取缔了黄之锋和其他年轻活动人士的抗议活动。北京坚称该法律对于恢复城市稳定是必要的。警方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Steve Li称黄之锋并非“敌人”,但表示他需要尊重法律并“了解自己的国家”。

国际人权组织以及部分西方和亚洲国家正密切关注黄之锋的案件及其他起诉,以监控该法律的执行情况。今年2月,媒体大亨黎智英——香港最直言不讳的中国批评者之一——因与外国势力勾结及煽动叛乱罪被判处20年监禁。这一里程碑式的审判引发了国际批评。

《The Nation》编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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