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消费者委员会(TCC)正准备于2026年11月9日对Meta(Facebook所有者)、其他数字服务提供商及相关金融机构提起的诉讼进行新一轮法庭听证。这些诉讼源于指控在线诈骗导致的消费者损失。
此次听证会是一系列案件的一部分,可能有助于确立在线平台及相关企业在数字欺诈造成的消费者损失中承担多大责任。目前,程序仍集中在法律异议上,包括这些诉讼是否属于消费者案件,以及哪些法院拥有管辖权。
该委员会已提起10起诉讼,涉及声称在遭遇欺诈广告和在线投资计划后遭受财务损失的消费者。
法院将审议法律异议
最新进展发生在11月2日曼谷南部民事法院对10起诉讼中的第一起进行的第二次案件管理听证会之后。
在听证会上,一些被告提交了进一步的异议,特别是关于诉讼是否应被归类为消费诉讼,或属于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的管辖范围。
律师Pichet Khoei-asa解释说,法院已允许原告提供额外文件和说明,然后将各方的提交材料和异议转发给专门案件上诉法院作出裁定。
一旦管辖权问题得到解决,法院将通知委员会及其律师,并安排下一步程序。
委员会法律事务和诉讼主管Sopon Noorat确认,涉及剩余9起案件的另外两次听证会也已安排。第一次定于11月9日在拉差达披色路民事法院举行,第二次定于11月23日在曼谷民事法院举行。
两次听证会将处理待决申请,并审查被告是否打算提交进一步的文件或异议。
委员会计划利用每次听证会收集的信息来支持其陈述,并提议制定更高效的诉讼时间表。
Sopon坚持认为,委员会将在必要时挑战被告的法律论点,以保护寻求赔偿的消费者的利益。
在线诈骗损失接近90亿泰铢
这些诉讼的背景是泰国在线欺诈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026年1月至6月的数据显示,记录了超过17万起在线诈骗案件,总损失接近90亿泰铢。平均每起案件的损失超过5.2万泰铢。
Facebook被认定为欺诈活动最常使用的渠道,占报告案件的61%以上。
骗局包括欺诈性的Facebook页面和账户、误导性投资广告、虚假在线购物优惠以及冒用个人或组织名义。
据委员会称,这些案件始于消费者在线平台上接触广告,随后通过社交媒体与涉嫌诈骗者展开对话。
受害者随后被说服在手机上下载应用程序,涉及安卓设备和苹果应用商店,之后遭受财务损失。
委员会认为,多个数字服务的参与引发了关于在线环境中经营企业责任的更广泛问题。
委员会推动加强平台问责制
泰国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Saree Ongsomwang解释说,这些诉讼的目的不仅是为最初涉及的10名消费者获得赔偿。
更广泛的目标是确立数字平台在保护用户免受欺诈方面责任的更明确标准。
Saree承认,一些被告已行使法律权利,质疑法院的管辖权以及将诉讼归类为消费案件的做法。
她确认,委员会正准备根据法院的建议,审查海外类似案件的判决,以支持其法律论点。
在法庭之外,委员会呼吁对数字平台采取更严格的预防措施。
其提案包括更有效地筛查和删除欺诈广告、使用人工智能识别可疑投资诱饵,以及加强对通过苹果应用商店和谷歌Play商店分发的应用程序的检查。
拟议措施旨在限制诈骗者接触潜在受害者的机会,并减少类似损失的可能性。
诉讼旨在确立消费者保护标准
泰国消费者委员会主席Boonyuen Siritham强调,这些法律行动旨在加强消费者权利,而非为组织制造宣传。
她指出,许多人难以区分真实的广告、信息和社交媒体账户与诈骗者制造的材料。
委员会认为,平台运营商应在预防在线犯罪以及在消费者遭受损失时提供补救措施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其长期目标是建立一个消费者保护生态系统,其中应对数字欺诈的责任由参与的企业和服务提供商共同承担,而不是让受害者独自承担财务后果。
因此,11月9日的听证会将是委员会试图确立在线平台及相关服务提供商法律责任的又一个重要程序步骤。
虽然当前的问题涉及法院管辖权和诉讼进展,但更广泛的争议核心在于,促进在线互动的企业在消费者受骗时是否应承担更大责任。
来源:《曼谷商业新闻》 [https://www.bangkokbiznews.com/tech/ai/1259054]
作者:PARNCHATRA SINSU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