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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澄清基金会法律 amid 捐款质疑

针对公众对“做好事基金会”(Do Good Foundation)捐款管理和建筑透明度的质疑,府省行政厅于周五 […]

针对公众对“做好事基金会”(Do Good Foundation)捐款管理和建筑透明度的质疑,府省行政厅于周五(2026年10月30日)澄清了规范基金会的法律程序。

作为监管基金会的机构,内务部 outlining 了采取法律行动的两个主要法律依据。

根据《民商法典》第129条,登记官、公诉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罢免基金会董事或董事会成员,理由包括:不利于基金会的错误管理、违反法律或其章程、或因身份及行为不当使其无法实现基金会目标。

根据该法典第131条,上述各方也可寻求法院命令解散基金会,理由包括:目标非法、活动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或可能危害公共秩序或国家安全。

若基金会因任何原因无法继续运营,或已停止运营至少两年,也可提出此类申请。

该厅强调,新闻报道或公众指控并不构成违法行为存在的证据。

关于采取法律行动的决定必须遵循既定程序,并基于对所有当事方公平的彻底审查所得出的事实与证据。

若事实表明存在可能违法的活动,主管当局将在其职权范围内考虑采取行动。

该厅补充道,基金会必须透明运作,接受监督,并遵循其注册目标。

捐款和资产必须依法管理,以保护公共利益,维持公众和捐款人的信心,并防止基金会用于获取非法利益。

副总理巴功·尼帕蓬(Pakorn Nilprapunt)呼吁对基金会报告进行更严格的审计和更密切的审查。

他于下午12:20在政府大楼发表讲话,回应了在涉及“Bum”帕娜达(Panadda)基金会的事件后,对接受社会救助捐款的基金会进行审查的呼声。

他指出,基金会和协会每年必须向内务部提交财务和运营报告。

他认为此类组织数量可能众多,目前的审查力度尚不够严格。

巴功主张公开所有基金会的收支情况,指出内务部已掌握这些信息,可被要求予以披露。

若信息不复杂,这不应成为问题。

“捐款是出于信任,”他说。

他将其比作寺庙捐款,称公众同样想知道这些资金的使用去向。

他强调,披露是其个人意见,即便尚未出台相关规定,同样的原则也应适用。

为防止基金会内部人员将捐款用于个人目的,巴功表示可能需要审查会计制度并制定新指南。

他了解到,会计师职业联合会可能会举行进一步讨论以确立标准,特别是在信息披露方面。

他补充道,此类事件会侵蚀互助信念,称此案例是一个负面典型,并确认正在寻求解决方案。

(记者:Nuttapakron Ngamsopa,Nuttapakron 是 Nation Group 的重写编辑,专注于事实准确性和清晰度,致力于呈现既可信又可读性强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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