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众议院特别委员会2020年的一项研究警告称,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1年文本(UPOV 1991)相关存在生物盗版风险。此外,来自泰国27个省份的农民网络反对在定于2026年9月28日至10月6日举行的泰欧贸易谈判中,对农民保存、选择、交换和重新播种以往收获种子的权利实施可能限制。
此次植物品种纠纷的焦点在于,拟议的泰欧自由贸易协定是否要求修改泰国1999年《植物品种保护法》,以使其与UPOV 1991保持一致。第十轮谈判目前正在普吉岛进行。
泰国农业与合作社部此前曾表示,水稻农民保留保存种子用于重新播种的权利,并驳斥了拟议方案偏向大型企业的说法。但农民网络对这些保证仍持怀疑态度。
包括“穷人大会”在内的农民网络与民间社会组织已向阿努廷·查恩维拉库尔总理政府及相关机构提交异议,要求从谈判中移除与UPOV 1991相关的义务,以保护其权利。
众议院研究确定对农业的七大风险
生物盗版警告源于众议院特别委员会对泰国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潜在影响的研究。该委员会2020年的评估确定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可能面临的七项UPOV 1991相关风险,据相关报道总结如下:
* 生物盗版:研究警告,削弱对许可和利益共享的现有控制,可能导致泰国植物遗传资源被用于在海外获取商业权利。由此产生的品种随后可能在泰国与国内育种家竞争销售。
* 自然杂交导致的无意侵权:研究担心,含有受保护新品种的田块花粉可能与当地作物杂交,可能产生关于实质派生品种(EDV)的纠纷。此类纠纷可能影响社区既有的种子保存和选择习惯。
* 对水稻遗传资源及生产成本的风险:研究指出,不完整的遗传资源数据库是一个薄弱环节,可能导致国内品种在未分享利益的情况下被进一步开发,同时增加农民的种子成本。
* 对转基因作物的影响:研究担心,保护转基因植物品种的义务可能影响泰国有机和高价值农产品出口的信心。
* 种子价格可能上涨两到六倍:研究警告,政府在种子生产和销售中角色的减弱,可能削弱控价机制,增加农民对更昂贵的私营部门供应的依赖。
* 农民和小商贩的诉讼风险:研究警告,保护范围扩展到收获物和加工产品,可能使农民、小零售商和贸易商面临法律索赔,特别是那些缺乏证明合规性文件的人。
* 市场集中度更高:研究指出,资本、技术和EDV规则下的保护可能成为大型企业的潜在优势,使小型育种家和国内农业合作社更难竞争。
该委员会的评估主要针对2020年潜在加入CPTPP的背景。因此,其种子价格估计是此前研究的发现,而非对当前泰欧谈判的既定预测。
BioThai警告法律改变可能削弱农民和社区权利
BioThai基金会主任Prokchol Ousap表示,即使泰国不正式加入该公约,将泰国法律与UPOV 1991对齐也可能根本性地改变对农民和社区的保护。Prokchol于2026年9月15日在泰国公共广播公司的节目上阐述了这些担忧。
Prokchol表示,有争议的措辞并未明确要求泰国成为UPOV 1991的缔约方。相反,担忧在于必须使国内立法与公约一致的义务,将改变现有植物品种法的基本原则。
Prokchol将1999年立法描述为拥有三大支柱:保护育种者对新开发品种的权利;允许农民保留并使用自己种植的繁殖材料;以及在保持国家对遗传资源主权的同时承认社区权利。
他表示,根据社区条款,使用野生植物或社区品种的研究人员或育种者必须披露其来源并分享利益。Prokchol警告称:如果法律根据UPOV 1991进行修改,后两项原则将消失。
与BioThai和气候正义网络有关的双性多样性与环境法学者也提出了对粮食和遗传主权的担忧。他们的反对意见包括通过贸易协定施加压力以接受UPOV 1991义务、加强对地方品种的企业控制,以及要求取消来源披露和社区利益共享条款。
来源披露与利益共享提案聚焦保护泰国资源
知识产权学者指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条约》可能是提高专利申请透明度的有用框架。
WIPO条约要求基于遗传资源或相关传统知识的发明的申请人披露相关来源或出处。学术支持者认为,披露有助于防止涉及泰国药用植物和遗传资源的错误专利主张,包括用于药品和化妆品的资源。
学者建议泰国谈判团队和研究机构采取三项实际保障措施:
* 建立遗传资源数据库:建立药用植物和其他生物资源的系统性记录,包括数字序列信息(DSI),以在国际争端中为泰国对其资源的固有权利提供证据。
* 协商定制条件:针对影响小规模农民的条款,寻求特定的灵活性或豁免,采用类似日泰经济伙伴关系协定(JTEPA)模式的定制方法,而非接受发达国家谈判伙伴推广的全面条件。
* 加强准入和利益共享协议:在授予进入遗传资源库的权限之前,使用初步条款清单确立利益共享比例。该建议尤其适用于研究型大学与私营公司之间的安排。
农民在欧盟谈判中要求保护种子保存权
农民网络呼吁政府拒绝他们担心会限制其保存、选择、交换和重新播种种子权利的条款。网络已向相关机构和泰国谈判代表团提交了两项要求。
1. 拒绝欧盟拟议的第X.51条。网络要求从协定中移除特定的UPOV 1991相关植物品种条款。他们也反对任何要求泰国沿UPOV 1991方向修改其《植物品种保护法》的措辞或压力。
2. 停止对1999年法律的修订。网络呼吁农业与合作社部停止旨在使立法与UPOV 1991相符的变更。他们的立场是,泰国的现行法律已经遵循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的植物品种保护原则。
来源:Krungthep Turakij (https://www.bangkokbiznews.com/blogs/news/1255019)
The Nation 编辑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