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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第七起投毒案中判处“安氰化物”死刑

周二,刑事法庭判处Sararat“安氰化物”·兰西武塔蓬死刑,因其谋杀了Darinee“法”·贴维。此案系针对 […]

周二,刑事法庭判处Sararat“安氰化物”·兰西武塔蓬死刑,因其谋杀了Darinee“法”·贴维。此案系针对她的15起诉讼中作出的第七项判决。在刑事案号Aor 1802/2568中,检方指控Sararat将氰化钾混入食物、药物或其他消费品中,致使Darinee服下。检方表示,作案动机是为了获取或保留因欺诈产生的经济利益,被告对此予以否认。死者Darinee于2020年12月13日在佛统府三攀县莱金区去世,她与被告人同属一个循环储蓄组,且被告人欠她6万泰铢。法医尸检证实,死者因接触氰化物导致心肺肝衰竭死亡。毒药发作前,被告人曾与死者在一起。死者离开回家后出现抽搐、肌肉僵硬、口吐白沫及昏迷等症状,符合氰化物中毒特征。法院认定,被告人负债累累无力偿还,无论通过强迫服下还是其他手段,均导致氰化物进入死者体内。检方证据已排除合理怀疑地证明指控成立,辩方证据未能推翻检方主张。法院裁定,被告人触犯《刑法》第289条及第236、238条相关规定。因单一行为触犯多项条款,法院依《刑法》第90条择一重罪处罚,以预谋谋杀罪(动机为获取或保留其他犯罪利益、掩盖犯罪或逃避处罚)判处其死刑。因已判死刑,法院未判处附加刑期,并驳回其余诉求。(来源:The Nation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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