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刑事法院于周三(2026年8月5日)宣判,商人Prasit Jeawkok在第三起公众欺诈案中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法院认定其与三家公司勾结,通过旅游服务及投资回报等计划欺诈投资者,罪名成立。
法院同时下令四名被告向173名受害者退还款项,并按年利率7.5%支付利息直至全额清偿。
该案指控被告以公众欺诈方式非法集资,并触犯《计算机犯罪法》。检方指控,被告通过推广承诺异常高回报的投资计划,骗取受害者共计1.02亿泰铢。
法院查明,涉案投资计划欺骗了173名受害者。拉差达披色路刑事法院就经济犯罪处第一分处检察官提起的AorTorYor 638/2567号案件作出上述判决。起诉书显示,Prasit作为公司授权董事,参与业务推广,鼓励民众加入会员并招募新会员,以获取产品、旅游套餐、酒店预订及国内机票预订等福利。该业务通过网站mandaweetour.com推广预付套餐,价格低于市场价。未在规定期限内使用服务的客户可获得套餐价值1%至10%的退款(代金券或现金)。
检方指控,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5月2日期间,被告利用网站、社交媒体及LINE官方群组推广投资计划,其中包括名为“董事长私人基金”的项目。检方称,投资者被承诺每年可获得83.95%至164.25%的利润、利息或其他回报。然而,被告无法兑现承诺,转而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用新进资金支付其他投资者的收益。
法院认为受害者关于投资的证词可信,检方证据足以定罪。Prasit否认指控,目前仍被羁押。法院就各项罪名分别判处其5年监禁,累计刑期为343年,并处罚金20万泰铢。三家公司各被处以25万泰铢罚款。但根据泰国法律,多项欺诈罪的有期徒刑上限为20年,因此法院将Prasit在本案的实际服刑期确定为20年。
此次判决是其第三次因公众欺诈罪被刑事法院定罪。在首例案件中,法院判处其累计刑期1155年,罚金1.45亿泰铢,该案涉及其伙同两名公司及关联人士通过买卖品牌手提包的投资计划欺诈321名受害者,实际刑期依法限为20年。第二起案件中,法院以公众欺诈罪判处其1210年刑期,一名核心同伙被判111年以上,实际刑期均依法限为20年。法院同时对两家企业处以8000多万泰铢罚款,并责令赔偿267名受害者。另有两名被告虽被宣判无罪,但因等待上诉仍被羁押。
此外,Prasit因在诉讼期间企图逃脱法院羁押,已于7月21日被追加判处4年12个月监禁。结合本次判决,其在三起公众欺诈案中的实际服刑期总计为60年。尽管其所有案件的累计理论刑期超过2000年,但依法需实际执行的总刑期为64年12个月。
(来源:The Nation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