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已将通常在禁止场所饮酒的豁免权限缩减至两类活动:符合既定惯例的婚礼招待会及外交招待会。泰国总理府关于“传统招待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7月10日刊登于《皇家公报》,并于次日生效。该通知由阿努廷·查恩维拉库尔总理签署。该通知根据《2008年酒精饮料控制法》(佛历2551年)及《2025年酒精饮料控制法(第二号)》(佛历2568年)对“传统招待会”一词进行了定义。
豁免仅限两类情形。根据该通知,传统招待会仅涵盖:作为婚礼仪式一部分举办的招待会;以及符合外交惯例举办的招待会。该定义明确了哪些活动可获准在原本禁止饮酒的场所或区域饮酒,这些场所可能包括政府办公地及其他受酒精管制法律限制的地点。该通知依据2008年法案第3条(经2025年修正案修订)中关于“传统招待会”的定义及第4条授权正式发布。通知于2026年6月24日签署,随后于7月10日在《皇家公报》上公布。
并未普遍放宽饮酒限制。此项措施并不意味着在所有禁止场所举办的活动均允许饮酒。仅有符合官方定义范围内的婚礼招待会和外交招待会方可享受豁免。其他私人聚会、典礼、社区活动或职场活动并未自动纳入豁免范围。该通知旨在澄清修正后酒精管制法律中例外条款的适用范围,而非普遍解除对政府场所或其他禁酒地点的饮酒限制。对于不符合上述两类规定的情形,原有的关于酒精销售、消费地点及相关禁令的规定依然有效。修正后的《酒精饮料控制法》已于2025年11月生效,对该国的酒精管制框架进行了修订,内容涵盖禁止销售与消费、广告宣传及执法执行等规定。
(《每日新闻》编辑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