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省内行政厅(DOPA)已下令全国各级登记员加强对婚姻登记申请的审核力度,并警告称,“假结婚”正日益被用于非法谋取利益,或被跨国犯罪网络所利用。
省内行政厅隶属于内政部,负责民事登记及地方行政事务。
省内行政厅厅长纳拉查·科萨维利塞(Narucha Kosacivilize)5月26日表示,网络犯罪及跨国诈骗团伙正日益利用登记系统与官方文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其中一种已被执法部门发现的手法为“虚假婚姻登记”,即通过此类登记非法获取泰国法律下的权利或福利。他指出,此类行为已影响国家安全,并损害公众对泰国民事登记制度的信任。
**因投诉增多而强化监管**
纳拉查表示,该厅亦收到多起关于部分地区婚姻登记 office 工作的投诉,担忧某些做法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法律及官方指引。
为此,省内行政厅表示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强化监督与检查措施。
5月22日,厅长签署致各省省长的函件,要求全国各级登记处严格执行婚姻登记领域的反腐败措施。
此举旨在防止诈骗人员及跨国犯罪集团借婚姻登记掩盖其活动、或在泰国非法谋取利益。
**三类人群将接受更严格审查**
新规要求全国各级区级登记处、曼谷区登记处及地方登记处,须仔细审核婚姻登记申请表(即“戈·洛·1号”表格,Kh.Ror.1)以及双方申请人资格。
审查将重点针对以下三类人群:
1. 外国人:其提交文件须严格核实,包括经原籍国主管机关认证的文件或护照;
2. 少数民族及族群群体:包括登记系统中类别为6、组别代码为50-72,以及类别为7的人员;
3. 无民事登记身份者:包括登记代码为0-89和0-00的人员。
**实时核查与分开设问**
省内行政厅还要求登记员在全流程环节加强审查,以防止冒名顶替及滥用法律漏洞。
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婚姻登记数据库实时核查婚姻记录,确保任一申请人不存在已有婚姻;
若存在合理怀疑为虚假婚姻,登记员须对双方申请人分别单独设问,防止其串通供述;
外国申请人提交的单身证明亦须严格管控,相关文件须经外交部认证并翻译后方可用于登记程序。
此外,省内行政厅已推出新版调查声明表“坡·戈·14号”,提供泰语、英语及中文三语版本,须明确载明向公务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登记员可拒接可疑申请**
纳拉查表示,如登记员发现存在合理依据相信婚姻登记属虚假行为,可行使裁量权立即拒绝受理。
登记员须向申请人说明拒接的法律依据;申请人仍保有申诉或通过司法程序寻求救济的权利。
他同时要求各级官员须秉持诚信与透明原则履职尽责。
登记员严禁索取或收受法定费用之外的任何利益。
纳拉查强调:“如查实存在腐败或协助违法行为情形,将依法严肃追责,并须立即向省内行政厅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