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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厅被要求收紧代持交易审查

总理兼内政部长阿努廷·乍成武库尔已下令土地厅加强对代持泰国土地的外国人的打击力度,要求官员在全国范围内加强土地 […]

总理兼内政部长阿努廷·乍成武库尔已下令土地厅加强对代持泰国土地的外国人的打击力度,要求官员在全国范围内加强土地交易各阶段的审查。阿努廷对通过所谓“代持”安排持有外国人名下土地的问题日益严重表示关切,这导致部分地区民众对地价及泰国公民获取国家资源的权利感到焦虑。他指示土地厅加强全国土地相关交易的检查和监督措施,旨在防止泰国公民被用作代理人以隐瞒外国土地所有权,并堵塞法律漏洞被滥用以谋取不正当利益。随后,土地厅向各省府发出紧急信函,要求各省通知相关官员并与相关机构协调,严格遵守防止代持外国土地的官方指导方针。该部门还呼吁开展公众意识宣传活动,帮助人们了解这一问题并避免参与代持安排。鼓励公众向相关国家机构举报可疑违规行为,以便在其职权范围内采取行动。信函还敦促支持第4区内部安全行动指挥部或其他相关机构采取果断行动打击违法者。全国各地的土地办公室已被指示加速对涉嫌违法交易的监控、检查和监督。官员也被提醒在登记权利和法律行为时,特别是在经济关键区、旅游景点以及大量土地购买与外国资本集团相关的地区,必须谨慎严格。土地厅表示,已采取措施并持续开展检查,特别是对资金来源、土地持有人之间的关联、法人股东结构以及可能表明代持外国土地的行为进行深入核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官员必须迅速核实事实并立即依法处理。根据第一项措施,当个人或拥有泰国股东的法人以现金支付200万泰铢以上购买土地,或房产评估价值达500万泰铢以上用于收取权利和法律行为登记费时,官员必须进行进一步调查。法定继承人继承转让除外。若有合理怀疑泰国公民可能代持外国土地,也需进一步调查。官员可审查资金来源、收入、财务状况和职业等问题。第二项措施针对被认为可能代持外国土地的法人,包括股东结构异常变动、资本增加或持股比例异常变化等可能旨在规避法律限制并允许外国人间接持有土地的情况。在此类情况下,官员必须彻底审查股东信息,包括资金来源、收入、财务状况和职业。第三项措施要求所有土地办公室每月对外国人持有股份、担任董事或被怀疑代持土地的法人进行检查,结果须每三个月向土地厅报告。如发现确凿的违法证据,土地厅已下令对公司、涉及的外国人及相关股东采取坚决的法律行动。还将采取法律措施强制出售非法持有的土地,并加快程序,防止此类土地通过隐蔽安排继续受外国资本集团控制。该部门已与商业发展厅协调,寻求合作审查可能作为代持公司运营的外国合伙人法人。将特别关注股东结构涉及资本增加或持股比例反复变化的公司,这可能旨在允许外国人间接持有土地。已要求商业发展厅一旦发现可疑行为或属于代持活动范围的行为,立即通知土地厅,以便土地厅迅速核实事实并在必要时采取严格的法律行动。土地厅表示,打击代持安排必须严肃且持续进行,因为这不仅涉及法律规避,更关乎国家利益、土地资源安全及泰国公民的长远权益。该部门强调,对于试图利用法律漏洞非法持有土地的资金集团,绝不容忍疏忽或优待。该部门还呼吁公众向当地土地办公室或相关机构举报任何涉嫌代持外国土地或使用泰国公民作为隐蔽代理人的行为。该部门补充道,公众合作对于以可持续方式保护国家土地资源和维护泰国利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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