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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批准美国在清迈购置新领事官邸

政府发言人拉丽达·佩里西瓦塔纳周二表示,内阁已批准美国政府在清迈省购买一处房产,作为美国驻清迈总领事的新的官邸 […]

政府发言人拉丽达·佩里西瓦塔纳周二表示,内阁已批准美国政府在清迈省购买一处房产,作为美国驻清迈总领事的新的官邸,该提议由外交部提出。该房产位于清迈市芒县昌普亚克区,占地1莱87.6平方瓦(约1950.4平方米),包含一栋两层住宅楼,可使用面积约725平方米。该物业无抵押或其他负担,相关机构已评估其适合作为美国驻清迈总领事的官邸,且安全无虞。拉丽达表示,此次审议符合现有内阁标准,即若外国政府已在泰国持有超过15莱土地并欲购置更多土地,则需提交内阁逐案审议。在此案例中,美国政府已在泰国持有超过该阈值的土地,因此在完成购买和所有权转移前必须获得内阁批准。泰国与美国此前已就外交或领事用途的土地及建筑购置达成换文协议,因此此次购买涵盖在该现有协议范围内,无需签署新的换文文件。根据该现有协议框架,买方还将免除相关税费。拉丽达补充说,美国是泰国在安全、经济、贸易、投资和区域合作方面的重要伙伴,泰美关系已保持紧密超过190年。在清迈购置新的领事官邸,反映了泰国的重要性,尤其是清迈及泰国北部作为国际合作战略区域的角色。”这不仅关乎领事馆舍的落实,更是泰美两国互信与紧密关系的又一信号,将有助于更有效地支持领事任务、公民服务以及北部地区的合作发展,”拉丽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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