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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商业发展厅警告:禁止协助与提名者有关联的企业

泰国商务部下属商业发展厅(DBD)厅长普蓬·奈亚纳帕功表示,该厅已启动主动行动,对涉嫌违法的外国法人实体进行检 […]

泰国商务部下属商业发展厅(DBD)厅长普蓬·奈亚纳帕功表示,该厅已启动主动行动,对涉嫌违法的外国法人实体进行检查。此前发现,持有50%或以上股份的外国人未经许可,非法经营《1999年外国商业法》附录中列明的业务,这构成明确的违法行为。

该部门利用技术分析并关联数据库,以筛查存在非法经营风险的法人实体。

初步检查发现,共有6,551家外国法人实体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泰国经营业务,可能违反了《外国商业法》。

目前,商业发展厅正在进行深入检查,并与特别调查厅(DSI)、泰国皇家警察及税务机构等合作伙伴协调,将调查范围扩大至相关网络。

该厅强调,希望在泰国投资和经营业务的“外国商业经营者或投资者”必须严格遵守《外国商业法》。

该法通过“三个附录列表”规定了外国商业运营的条件,根据重要性将活动分为以下三类:

* 列表1:“绝对禁止外国人经营业务”。该列表涵盖因特殊原因禁止外国人经营的业务,这些业务与泰国人民的基本生计相关,专供泰国人经营,如水稻种植、园艺、大田作物种植、泰国水域捕鱼、天然林木材采伐和土地交易。
* 列表2:“与国家安全、文化和国家资源相关”。该列表涵盖与国家安全或对社会经济有重大影响的业务。外国人可经营此类业务,但必须获得部长批准并经内阁同意,例如与安全相关的业务(包括军火、交通和通信),以及与自然资源相关的业务。
* 列表3:“泰国人尚未准备好竞争,需要许可”。该列表涵盖泰国人尚未准备好竞争的业务。外国人可经营此类业务,但必须获得商业发展厅厅长批准并经外国商业委员会同意,例如服务行业,包括会计和法律、零售和批发、旅游以及酒店业务。

违反《外国商业法》将面临监禁和罚款。

未经许可经营业务者、明知故犯者或未能采取合理措施防止违法行为者,可能被作为共犯起诉,面临最高三年监禁、10万至100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

商业发展厅确认,将继续利用关联数据库系统和风险分析技术,主动筛查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法人实体。

该厅还呼吁公众通过商业发展厅网站(www.dbd.go.th)提供线索,以帮助保护国家经济体系,使其更加透明和公平。

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外国商业管理司(电话:0 2547 4425-6)、非法商业打击与取缔司(电话:0 2547 4400),或拨打商务部商业发展厅呼叫中心1570,或访问商业发展厅网站www.dbd.g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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