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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提出中东和平四项原则

北京已为中东和平与稳定提出四点蓝图,习近平主席敦促海湾国家及更广泛的国际社会,将任何区域协议建立在和平共处、主 […]

北京已为中东和平与稳定提出四点蓝图,习近平主席敦促海湾国家及更广泛的国际社会,将任何区域协议建立在和平共处、主权、国际法以及发展与安全平衡的基础之上。这些提议是在习近平于北京与阿布扎比王储谢赫·哈立德·本·穆罕默德·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举行会谈时提出的,随后由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发布。

坚持和平共处原则。
习近平表示,海湾国家是近邻,无法彼此隔绝,稳定的关系对该地区的未来至关重要。他称,努力应集中在帮助海湾国家改善关系,为中东和海湾地区构建一个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架构,并夯实和平共处的基础。

坚持国家主权原则。
他表示,主权是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石,绝不可侵犯。他说,海湾国家的主权、安全及领土完整应得到真正尊重,同时必须坚决保护人员、设施及机构的安全。

坚持国际法治原则。
习近平还呼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基于国际法的国际秩序,以及《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坚持发展与安全平衡原则。
在第四点中,习近平表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则是维护安全的保障。他称,各方应共同努力,为海湾国家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并注入正能量。他补充道,中国愿将现代化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海湾国家分享,与其一道夯实区域发展与安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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