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皇家武装部队总部与军事指挥中心于12月14日(周日)发布紧急通知称,为确保军事行动的有效性,12月12日参谋长委员会会议已决议采取措施,针对通过海路向柬埔寨运输燃料及军用物资的泰国船只、泰国运营商,或登记于其他国籍的船只进行管控。此举旨在削弱柬埔寨对泰国构成的威胁能力。
根据上述决议,泰国皇家武装部队总部与军事指挥中心紧急请求国防部作战中心将该事项提交国家安全委员会(NSC)会议审议,并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1. 建议NSC通过机制授权泰国海事执法指挥中心(Thai-MECC)下属海事机构,宣布暂停向柬埔寨运输燃料及军用物资的决议;
2. 要求Thai-MECC机构依据《海事执法条例》第27条第2、3款,升级对商业船只、渔船及渔业辅助船只的管控与监控,涵盖直接或间接拥有船只的泰国船只及海上运营商,包括涉嫌走私燃料及军用物资的国际运输贸易船队所有者、高管及管理者;
3. 考虑将柬埔寨港口周边领海划为高风险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