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人民党副领袖Wayo Assawarungruang于周四上午陪同党派法律团队,向中央刑事法院贪污与不当行为案件法庭起诉九名选举委员会官员,指控其在2026年选举管理中的不当行为。此次诉讼针对七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秘书长Sawaeng Boonmee及选举支持局局长Worawong Anancharoenkit。
Wayo与人民党律师Nithi La-iatdee共同提交诉状,指控依据《刑法》第157条(公职人员渎职)、《议员选举法》第69条及第96条与第164条结合条款。法院已受理案件编号,诉状正文24页(不含附件),初审听证会定于2026年3月24日决定是否受理。
若法院受理案件,初步调查程序预计在45至60天内完成。Wayo强调,案件事实显示选举委员会存在不当行为,援引2006年Wasana Phoemlap案判决作为先例,该案涉及选举舞弊及利益输送,2015年由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诉讼策略上,Wayo承认《刑法》第157条需证明特定故意而非一般故意,但通过结合《选举委员会法》第69条等条款构建双重法律依据。原告包括人民党领袖Natthaphong Ruengpanyawut(双重身份)、Wayo本人及党派发言人Parit Wacharasindhu,指控内容涵盖选民隐私权侵害及党派经济损害。
针对选举委员会认证选区议员仅耗时17天、重新计票后3日即完成的争议,诉状已纳入相关指控。Wayo计划15日内补充针对选举委员会向警方投诉公民团体的诉讼,称其属于“战略诉讼”(SLAPP)并涉嫌选择性执法。
法律团队已准备证人名单,包括法律专家Wissanu Krea-ngam及三家选票印刷公司,计划通过合同、技术规范文件、选票草稿等证据,追溯条形码和二维码出现的具体阶段,并调取选举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关键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