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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内阁今宵拟援引宪法及紧急法令干预燃油价格危机

【曼谷讯】泰国政府将于今晚(4 月 6 日)召开特别会议,审议是否援引宪法第 162 条及 1973 年燃料短 […]

【曼谷讯】泰国政府将于今晚(4 月 6 日)召开特别会议,审议是否援引宪法第 162 条及 1973 年燃料短缺紧急法令。此举标志着政府在应对泰国燃油价格危机方面采取的最为果断的干预行动。

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埃克尼提·尼提塔南普拉帕斯(Ekniti Nitithanprapas)表示,燃油成本结构适宜性委员会已连续三天开会至 4 月 5 日深夜,审查炼油厂账目、实际成本及实际销售价格。他强调,该过程并非与炼油商谈判,而是国家主导的行动,旨在强行打开账本,并利用政府自有公式计算超额利润。

结论将于周一晚间提交特别内阁会议。埃克尼提称,这将首次援引宪法第 162 条,该条款允许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行动,无需等待向议会提交的正式政策声明,从而能够立即提供援助。

启用紧急权力以求立竿见影

拟议的干预措施围绕 1973 年《纠正和预防燃料短缺紧急法令》展开,该法令将允许总理更直接地授权能源政策管理委员会确定未来的价格及炼油利润率。

埃克尼提称,政府应对措施将分为两个阶段。对于 3 月份,由于法律不能溯及既往,能源部将与炼油商协商,寻求合作以引导超额利润帮助减轻公众负担,类似俄乌战争期间的做法。

然而从 4 月起,政府计划利用 1973 年法令作为主要法律机制,以实现更快、更坚定的干预。

国家拒绝“虚构”的炼油利润率数据

埃克尼提还反驳了有关炼油利润率飙升至每升 14 至 17 泰铢的报告,称其为参考数值,并未反映实际成本或当前市场状况。

他表示,委员会内部将这些称为“虚构数字”,并将提议更清晰的公开报告以防止混淆。

在审查详细炼油厂成本账目后,委员会发现战争扭曲了定价结构,制造了战争风险溢价。石油实际上变得稀缺,而泰国依赖新加坡基准价格意味着精炼燃料价格上涨幅度远快于原油价格。

因此,埃克尼提称,实际上自 3 月至 4 月,炼油商因销售价格高于成本而获得了实际超额利润。尽管如此,他强调实际炼油利润率远低于报道的 14-17 泰铢。

两阶段计划瞄准超额利润与救济

当前重点是利用协商和紧急权力缓解消费者压力。

能源部长埃卡纳特·普罗姆潘(Ekkarnat Promphan)定于 4 月 7 日召开会议,审议以实际成本、实际售价和历史平均利润作为未来监管基础。

埃克尼提表示,未来能源部的公告必须将正常炼油利润率与战争风险溢价分开,而非合并为一个数字。这将使数字更加现实,减少公众恐慌。

尚未对炼油利润率设定固定上限

能源部仍认为合适的五年平均炼油利润率为每升 2.45 泰铢,但埃克尼提表示政府目前无法设定固定上限,因为六家炼油厂的成本结构差异显著。

他引用了一家炼油厂因进口石油滞留霍尔木兹海峡而面临特别高风险成本的案例。在这种情况下实施固定上限可能导致该炼油厂亏损,进而可能阻碍进口并加剧燃料短缺风险。

他还排除了使用暴利税的可能性,称财政部认为此类工具更适合永久性的收益,而非波动快、变化剧烈的油市波动。

弱势群体援助措施随后出台

埃克尼提表示,政府向议会提交政策声明后,计划于 4 月 11 日召开另一次内阁会议,审议直接针对油价上涨后果的措施。

援助将首先关注弱势群体、运输经营者、农民和渔民。

他还确认,“孔拉克鲁昂”(Khon La Khrueng)Plus 共同支付方案及通过国家福利卡提供的额外支持仍将进行,尽管不在 4 月 11 日实施。他表示,这些措施被保留用于稍后作为更广泛的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以支持经济复苏,并缓冲能源价格上涨传导至商品价格和整体经济时对生活成本的更广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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