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能源部近日宣布,将实施新的燃油购买限制措施,该政策依据车辆的引擎容量进行管理。根据新规,引擎容量在2000cc及以下的私家车每周可购买35升燃油,出租车则为90升。此举措是作为受控分销系统的一部分推出的。
新系统将于3月27日起率先在内比都、仰光、曼德勒和东枝实施,随后扩展至其他城市。
根据政策规定,燃油购买将通过使用车辆数据的更系统化机制进行监管。只有带有全息防伪车轮税贴纸的车辆,才可在加油站进行扫描。扫描后,系统将显示车牌号、每周配额、已购数量及剩余余额。购油者随后可选择燃油类型和数量,而包括加油站ID、地点和体积在内的交易详情将自动记录至中央服务器。
车辆必须在每周内完成分配的购油量。超出配额将无法额外购买。然而,长途旅行者如能提供原始购油凭证进行核实,可在其他地点补充燃料。
对于某些特定类别的车辆,未设定固定的购买限额,包括公路客运巴士、救护车、社会福利车辆、市政垃圾车和运水车等。这些车辆将基于实际需求购买燃油,但需经加油站核实。重型卡车则需在指定加油站使用二维码系统在城区外进行加油。用于农业、小型工业及发电机的机械装置,燃料销售将根据提交的固定格式申请,并在附近加油站进行记录。
加油站仅允许通过条码/二维码交易或官方记录的销售量等量进行补货。
能源部公布的每周燃油配额详情如下:
– 摩托车:8升(每周最多购买2-3次);
– 三轮车:25升;
– 拖拉机:30升;
– 私家车:2000cc及以下为35升,2001cc-3000cc为40升,3000cc以上为45升(均为每周分两次购买);
– 出租车:2000cc及以下为90升,2001cc-3000cc为100升,3000cc以上为110升(均为每周三次);
– 轻型卡车、卡车及皮卡:2000cc及以下为90升,2000cc以上为110升(均为每周分两次购买)。
能源部表示,该系统的目的是确保全国范围内燃油分配的公平性,并加强对燃油消耗的监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