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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反贪污组织:公共部门腐败年耗资 5000 亿泰铢 三大渠道成主因

泰国反贪污组织(ACT)近日披露,公共部门腐败每年给国家造成约 5000 亿泰铢的经济损失。该组织指出,这笔巨 […]

泰国反贪污组织(ACT)近日披露,公共部门腐败每年给国家造成约 5000 亿泰铢的经济损失。该组织指出,这笔巨额损失主要由三大贪腐方案驱动:欺诈国家、向公众与企业勒索以及官僚体系内部受贿。

这一顽疾持续拖累泰国在全球清廉指数中的表现。透明国际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发布的最新《腐败感知指数》显示,腐败仍是严重威胁。泰国在 2025 年指数中仅获得 33 分(满分 100),在 182 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 116 位,较 2024 年下滑一位,标志着自 2022 年以来的持续下滑趋势。

ACT 秘书长玛娜·尼米蒙孔(Mana Nimitmongkol)于 2023 年 12 月作出上述估计。其计算依据包括泰国商会大学的泰国腐败情况指数,以及早期学术研究,如巴素克·蓬帕差(Pasuk Phongpaichit)等人于 2000 年出版的《枪支、女孩、赌博与大麻:泰国的非法经济与公共政策》等。

玛娜将非法资金归为三大类:欺诈国家、欺诈民众以及“内部互吃”。他指出,5000 亿泰铢的估算尚未包括腐败对国家、公众及诚实企业造成的更广泛困难和长期损害。

**一、欺诈国家**

玛娜表示,最大的损失来源是对国家的贪污,特别是公共采购中的回扣。

1. **采购回扣**:与国家采购和投资项目相关的回扣和地下支付,每年估计价值在 2000 亿至 3000 亿泰铢之间。该数字基于对各类型国家机构投资及采购预算平均 20%-30% 的流失率估算,尽管实际水平可能随时期波动。

2. **向私营部门输送不当利益**:包括公私合作伙伴关系项目中对私营企业的过度补贴、不适当延长特许权期限、耗资数十亿泰铢建设输电杆以支持从单一私营供应商购买电力、高价或不必要的电力采购、采矿特许权版税征收额过低以及廉价出租国有土地等。此类将公共资源转移至私人利益的行为常被官员用夸大说法合理化,关键信息被隐瞒,使社会难以看清全貌或计算实际损失规模。

3. **侵吞公款**:直接盗窃或挪用国家资金,包括侵吞从游客处收取的国家公园门票费、为换取旅行社贿赂而完全不收票、以及挪用国家补贴资金(如寺庙支持预算和扶贫款)。此外还包括涉及周转基金的欺诈,如教育部奖学金资金的贪污,以及合作社和贷款基金相关的腐败案件。此类情况金额范围从数千泰铢至数亿泰铢不等。

**二、欺诈民众**

第二大类涵盖向公众和企业勒索的贿赂、保护费及非法支付。

1. **来自非法经济的贿赂**:地下彩票、妓院、军火走私、无证件劳工、毒品和赌博场等非法经济是主要来源。估计这些影子企业价值占泰国每年 GDP(17 万亿泰铢)的 8%-13%,即约 1.7 万亿泰铢。若其中 5% 在各个环节作为贿赂和保护费支付给各级官员,年总额将达约 850 亿泰铢。

2. **家庭行贿**:普通家庭在处理公共机构事务、办理合法交易、注册或享受已享有权利的服务时支付的贿赂。这往往是敲诈勒索的结果,也可能是为了便利、加速流程、减少文书工作或缩短等待时间而自愿支付。此类家庭行贿每年至少价值 50 亿泰铢,但实际数字可能更高,因受访者出于恐惧可能少报。此估算未包含工业企业在与官员打交道时的支付。

3. **企业寻求生存或优势的贿赂**:交通运输和工业企业为求生存或获得优势而支付贿赂或保护费,无论其经营是否诚实。涉及卡车、货车、巴士及娱乐场所的非法支付即为例子。

4. **许可证与审批贿赂**:获取官方批准、执照或许可证(如房屋扩建和建筑许可、零售业务、工厂、娱乐场所、酒店、公寓楼、超市及进出口业务)时发生腐败。

5. **避免被查处的付款**:向政府办公场所以外的官员付款以忽视罪行或不采取行动。行贿者可能是违法者,也可能正遭受骚扰或不公正待遇。例如,雇主和移民工人向交通警、市政执法人员或劳工和警察部门官员行贿。

此类第二类腐败年总额超过 1000 亿泰铢。虽然直接取自普通百姓口袋,但最终损害国家整体,尤其是不具关系网及试图诚实行事的人。受最严重者往往是穷人。

**三、官僚体系内部腐败**

玛娜将第三类描述为官员“互吃”,指官僚机构内部的贿赂和权钱交易。尽管涉案金额可能不如前两类大,但这种腐败极度危险,是官员寻求庇护网络及不惜一切手段筹款的根本原因。

1. **卖官鬻爵**:买卖职位尤其常见于某些能带来巨大利益的机构。职位价格取决于其未来能产生的收益。常见问题涉及交通、警察和内政部等机构。

2. **其他内部恩惠交易**:包括为撤销案件付费、第二类别产生的贿赂金在层级间分配,以及通过内政部有权人物游说地方政府预算拨款。

**反腐成本与更广泛损害**

玛娜还指出,国家每年花费巨资进行反腐工作。2023 年,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公共部门反腐败委员会和国家审计厅共同使用预算 58.48 亿泰铢,并雇佣了超过 7578 名人员。

ACT 强调,估算的每年 5000 亿泰铢损失并未包括继续侵蚀泰国社会的更广泛间接损害。这包括因官方程序不透明而吓退投资者、运营成本上升及不确定性推高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公民享受到低质或价格过高的公共服务,以及巨额税款被重复用于解决本不应发生的问题。

玛娜认为,小规模腐败可能由官员单独实施,但涉及巨大损失的重大腐败总是需要政治卷入。他表示,政界人士对反腐努力表现冷漠并不令人意外,这也解释了为何根本原因在于高层政治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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