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讯】泰国政府副发言人拉拉迪·珀萨维塔纳(Lalida Persvivatana)周二表示,泰国内阁已正式批准将两国就上游液化天然气(LNG)业务投资及 LNG 储气罐协作进行的合作备忘录延长三年。该协议由能源部提出,旨在作为加强长期能源安全及深化双边经济关系的一部分,继续推进相关合作。
【将于东京签署】
拉拉迪称,内阁已授权能源部长或指定代表于 3 月 14 日至 15 日在东京举行的“印太能源安全部长级暨商务论坛(IPEM)”上签署该文件。原备忘录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签署,建立了泰日在上游 LNG 投资及储气罐开发方面的合作框架,有效期至 2025 年 11 月 16 日。根据最新批准,合作期限将延长三年,即从 2025 年 11 月 16 日至 2028 年 11 月 15 日。此后除非任何一方提前至少三个月书面通知不再续约,否则协议将每三年自动续期。
【强化能源安全】
拉拉迪指出,此次延期有助于泰日在不间断的情况下继续 LNG 合作,支持加强国家能源安全的努力。她补充说,续签的合作还将以更具体的方式强化两国经济关系,同时为泰国提供一个重要机会,在长期内与其他国家扩展合作,发展安全可持续的能源部门。
【无新法律负担】
针对外界关切,拉拉迪表示,外交部和国务委员会办公室已审查该草案文件,一致认为其不具有国际法下的条约地位,也不构成宪法第 178 条下的合同。同时,能源部确认此举不涉及新项目或计划的批准,也不会根据宪法第 169 条给下届内阁带来义务。拉拉迪总结道:“政府重视加强能源安全,同时扩大与关键贸易伙伴及战略伙伴的合作,以应对全球能源市场波动,增强泰国的长期准备。”
